理论教育 跨国公司:定义和分类标准

跨国公司:定义和分类标准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世界经济文献的资料中,与跨国公司相关的名称出现频率最高的有“跨国公司”“国际公司”“多国企业”和“国际企业”等。(二)跨国公司的含义跨国公司的称谓多种多样,1974年联合国统一了跨国公司的名称,但关于跨国公司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仍然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在1978年联合国秘书处准备的一份研究报告中,跨国公司一词被定义为:“凡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里控制有工厂、矿山、销售机构等类似财产的所有企业。”

跨国公司:定义和分类标准

(一)跨国公司名称的由来

跨国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974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组成一个专家小组,对跨国公司的性质和活动以及对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联合国一致同意建立一个政府间的跨国公司委员会和跨国公司中心(UNCTC)。此后,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TNCs)成为联合国文件的统一名称。目前,联合国跨国公司的工作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主持。

在世界经济文献的资料中,与跨国公司相关的名称出现频率最高的有“跨国公司”“国际公司”“多国企业”和“国际企业”等。这些名称其内涵往往有所不同。跨国公司与国际公司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跨国公司强调其国际性和多国性:国际性(Internationality)指在国与国之间开展业务活动;多国性(Multinationality)指在许多不同的国家开展业务活动。而国际公司仅仅具有国际性这一个特征。

国际经贸业务主要包括商品转移、知识产权转让和资本投资等。通常,国际贸易公司从事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际技术咨询公司从事知识产权转让业务;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进行产品制造和销售活动,能最有效地使资金、商品、劳务、技术、信息和人力资源达到全球一体化的效果(Global Integration Effect)。[1]

“多国企业”这一名称通常为西方学者所使用,指该企业在许多国家从事经营活动。“国际公司”常使用于企业界,它与“多国公司”“跨国公司”等名称是可以通用的,国际公司有时可特指母公司的国际部或地区部(International or Regional Division)。“国际企业”一词流行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全球公司”“世界公司”和“宇宙公司”,常常是通用的,它们都以全球竞争环境为出发点制定企业经营战略,企业的业务面向全球,实施全球取向(Global Orientation)。

(二)跨国公司的含义

跨国公司的称谓多种多样,1974年联合国统一了跨国公司的名称,但关于跨国公司的定义和划分标准,仍然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1974年,联合国秘书长指定的“知名人士小组”在会议上提出:“跨国公司是指在国外拥有或者控制着生产和服务设施的企业,它们不一定是股份公司或私人企业。它们也可能是合作企业或国有企业。”在1978年联合国秘书处准备的一份研究报告中,跨国公司一词被定义为:“凡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里控制有工厂、矿山、销售机构等类似财产的所有企业。”可以看出,这样一些定义对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基本特征没有做出相应的界定。

经过十多年的热烈争论,1983年在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发表的第三次调查报告《世界发展中的跨国公司》中,世界各国对跨国公司定义的三个基本要素取得了一致的意见,它们是:

第一,跨国公司是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经济部门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这种企业在一个中央决策体系下做出企业经营决策,因而具有共同的政策,该政策反映企业的全球战略目标。

第三,这种企业通过参股或其他方式形成关系,使其中一个实体或几个实体对其他的实体有可能实施重大影响,并与其他实体分享资源、信息和分担责任。

1986年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United Nations Code of Conduct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对跨国公司的定义是:

“本守则中使用的跨国公司一词系指在两国或更多国家之间组成的公营、私营或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实体,不论此等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领域如何;该企业在一个决策体系下运营,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决策中心使企业内部协调一致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得以实现;该企业中各个实体通过所有权或其他方式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实体得以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行有效的影响,特别是与别的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

相关链接

The United Nations Code of Conduct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p29,Preamble and Objectives.Definitions and Scope of Application,UNCTC current studies,series A No.4 New York,1986.The term“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as used in this Code means an enterprise whether of public,private or mixed ownership,comprising entities in two or more counties,regardless of the legal form and fields of activity of these entities,while operates under a system of decision—making,permitting coherent policies and a common strategy through one or more decision—making centres,in which the entities are so linked,by ownership or otherwise,that one or more of them may be to exercise a significant influence over the activities of others,and,in particular,to share know ledge,resources and responsibilities with the others.

此定义是对1983年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发表的《世界发展中的跨国公司》报告中提出的跨国公司定义的进一步规范化。

在对跨国公司三要素取得共识的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研究跨国公司的著名教授邓宁(John Harry Dunning)、巴克利(Peter J.Buckley)、卡森(Mark C.Casson)等又提出了一种新的看法:一个国际公司未必一定通过拥有海外股份而成为跨国公司,通过租赁和管理合同形式,同样可以成为跨国公司。因此,在他们看来,某些形式的纯对外贸易(租赁、特许、管理合同)劳务公司,虽然没有传统定义所要求的海外股份或控制权,仍可以被列为跨国公司。

进入21世纪,在科技高速发展和新的国际分工条件下,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技术、管理和组织机构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成为全球性的生产、销售、研发和经营一体化网络的现代国际企业。

(三)跨国公司的划分标准(www.daowen.com)

各国对跨国公司的定义有不同的标准和尺度,跨国公司的划分标准大体可以概括为三种。

1.业绩标准(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s Criteria)

跨国公司的业绩标准是指公司的国外业务活动在整个公司业务活动中所占比例,其资产额、销售额、生产值(产品和劳务)、利润额和雇员人数应占若干百分比以上才算“跨国公司”。比较一致的主张是比例达到25%以上为衡量标准。但是,按动态数列分析,某些公司可能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合格,但在另一时点则不合格。

在规模标准限定上,随着公司的发展,规模标准也在水涨船高。一般将营业额超过1亿美元的公司称为跨国公司,美国著名教授弗农(Raymond Vernon)认为:“……销售额低于1亿美元的这类公司不值得引起注意。”[2]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1993年称营业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为跨国公司,即“10亿美元俱乐部”(Billion Dollar Club)。[3]2020年世界500强首位的美国沃尔玛公司(Walmart)营业额为523 964百万美元,利润14 881百万美元。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财富》杂志的统计数据,不同时期的公司营业额差别很大。

2.结构标准(Structural Criteria)

跨国公司的结构标准采用“企业的跨国程度”“企业的所有权”“企业高级经理人员的国籍”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等作为划分跨国经营的标准与尺度。

(1)企业的跨国程度。一个企业必须在两个以上的国家开展制造和销售业务才算跨国公司。

(2)企业的所有权。一般认为,跨国公司应当由众多国家的国民拥有所有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跨国公司“通常包括所有权属于私人的、国有的、公私合营的公司或其他的实体”。

(3)企业高级经理人员的国籍。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人员必须是来自两国及两国以上的国民,这样合资经营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自然会分散到不同国籍人士手里。

(4)企业的组织形式。跨国公司的组织形式以全球性地区和全球性产品为基础。其实体的法律形式,可以是合资、有限、无限、合作社、公私合营等。在制造业中,海外企业最流行的组织形式是在当地组建子公司

3.行为标准(Behavioural Characteristics Criteria)

跨国公司的行为标准指凡是跨国公司都应有全球战略目标,公司按照全球目标公平应对世界各地所出现的机遇与挑战。公司经营活动由一国走向多国,直至定位于全球化目标,一般需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1)“民族中心”阶段(Ethnocentric Stage)。公司业务活动以母国为中心进行决策,优先考虑母国企业的利益,按母国的处事方法开展经营。

(2)“多元中心”阶段(Polycentric Stage)。公司所有决策,既考虑母国的利益,也兼顾众多国外子公司的要求,其好处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环境优势。

(3)“全球中心”阶段(Geocentric Stage)。公司所有决策,出自“全球思维”(Global Thinking)、“全球心态”(A Global Habit of Mind),以全球利益为目标,母国企业和国外企业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协作经营。公司只有进入“全球中心”阶段,才称得上真正的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以盈利为最终目标,若既能获得盈利,又能增加社会福利,公司会乐于采取一举两得的决策。但是,实际上这两项目标往往相互矛盾、相互抵触。通常,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跨国公司的抉择,必将是舍社会福利之目标,而取自身盈利之目标。

相关链接

根据2020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信息,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按年营业收入排序,前10强企业见表1-1。

表1-1 2020年《财富》公布的前10强企业 单位:百万美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