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计算企业的利润?利润的主要特征

如何计算企业的利润?利润的主要特征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即利润的确认与计量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其中,营业利润用以反映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用以反映企业在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成果,净利润用以反映企业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计算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形成的经营成果。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种类分别反映了其各自相应的信息内容。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由此,营业外收入不能纳入企业的营业利润。

如何计算企业的利润?利润的主要特征

一、利润的概念与种类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综合地衡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利润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 利润是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差额。也即利润的确认与计量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2) 利润可以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也即利润既可以反映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经营成果,也可以反映企业在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综合经营成果。

利润通常可以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种类。其中,营业利润用以反映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用以反映企业在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成果,净利润用以反映企业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计算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形成的经营成果。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种类分别反映了其各自相应的信息内容。

二、营业利润

(一) 营业利润的构成

营业利润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经营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在以上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中,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确认的经营业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确认的经营业务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概念如第七章“费用与产品成本计算”所述,此处不再重复。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的内容在前面相关章节已有涉及,以下作一简要归纳。有关举例,见相应章节,此处不再重复。

(二)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当有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企业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为核算资产减值损失的业务,企业应设置“资产减值损失”总账科目。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发生减值时,应按减记的金额,借记该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企业计提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该科目。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为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业务,企业应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总账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该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等中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为核算投资收益的业务,企业应设置“投资收益”总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企业应按确认为投资收益的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该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企业应按享有的相应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该科目。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该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股票投资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按计算确定的应收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该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该科目。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该科目;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该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等投资收益的确认,可参阅第四章“非流动资产”的相应内容,此处不再重复。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可按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利润总额

(一) 利润总额的构成

利润总额是企业在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营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在以上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中,营业利润的内容如上所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内容在前面相关章节已有涉及,以下作一简要归纳。有关举例,见相应章节,此处不再重复。

(二)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的概念与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与企业的营业收入相比,营业外收入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的纯收入或净收益。营业外收入不是由企业消耗经营资金而产生的,它属于企业的利得,即无需付出代价的所得。由此,营业外收入不需要与企业的费用进行配比,也不需要与企业的营业外支出进行配比。营业外收入与费用、营业外支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的非经常性所得。也即营业外收入不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或者按常规会重复发生的业务。由此,营业外收入不能纳入企业的营业利润。在评估企业的经营业绩时,营业外收入应当作为一个单独的因素考虑。

营业外收入的内容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财产盘盈利得、接受捐赠利得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是指固定资产处置所得价款扣除其账面价值、清理费用、相关税费等后形成的利得。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是指无形资产出售所得价款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形成的利得。财产盘盈利得是指对现金等资产进行盘点时发生盘盈形成的利得。接受捐赠利得是指企业接受捐赠形成的利得。以上营业外收入无论是如何形成的,它们都具有营业外收入的共有特点,即是净收益,是非经常性所得。

2.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为核算营业外收入的业务,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总账科目。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时,应按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收益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该科目。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出售业务中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的出售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该科目。企业在将库存现金等财产盘点溢余经批准转入营业外收入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该科目。企业在确认捐赠业务中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时,应按接受捐赠财产确定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该科目。期末,企业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三) 营业外支出

1. 营业外支出的概念与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与企业的费用相比,营业外支出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的纯损失或净损失。营业外支出不是企业经营资金的消耗,它属于企业经营活动之外的损失,即不会产生收入的损失。由此,营业外支出不需要与企业的收入进行配比,也不需要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进行配比。营业外支出与收入、营业外收入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2)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的非经常性损失。也即营业外支出不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或者按常规会重复发生的业务。由此,与营业外收入一样,营业外支出也不纳入企业的营业利润。在评估企业的经营业绩时,营业外支出也作为一个单独的因素考虑。

营业外支出的内容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常损失、财产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是指固定资产处置所得价款扣除其账面价值、清理费用、相关税费等后发生的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是指无形资产出售所得价款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发生的损失。非常损失是指因火灾水灾等非常事项致使财产受损,受损财产的价值在扣除了保险公司赔偿后发生的损失。财产盘亏损失是指固定资产等财产盘亏发生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罚款支出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等的规定而支付行政罚款、税务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发生的支出。以上营业外支出无论是如何发生的,它们都具有营业外支出的共有特点,即是净损失,是非经常性损失。

2. 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为核算营业外支出的业务,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总账科目。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处置业务中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时,应按固定资产清理的净损失金额,借记该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企业在确认无形资产出售业务中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时,应按实际收到的出售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该科目。企业在确认由火灾、水灾等非常事项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时,应按确定的非常损失金额,借记该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企业在确认由固定资产等财产盘亏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时,应按盘亏财产的账面价值,借记该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在确认公益性捐赠业务中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时,应按捐赠财产确定的金额,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在确认罚款支出时,应按确定的罚款金额,借记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该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四、净利润

(一) 净利润的构成

净利润是企业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计算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形成的经营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在以上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中,利润总额的内容如上所述。以下阐述所得税费用的内容。

(二) 所得税费用

1. 当期所得税费用

企业在计算确定净利润时,从利润总额中扣减的所得税费用由如下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另一部分为递延所得税费用。也即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合计等于当期所得税费用加上递延所得税费用。这种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既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也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的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相对应,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只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的方法,称为应付税款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在以上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中,当期所得税费用也称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当交纳给政府部门的所得税税额,也即企业当期的应交所得税。其基本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在以上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中,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由所得税法规明确规定。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或所得,是企业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依据。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会计利润总额。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企业的会计处理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其目的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为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服务。企业的税收处理遵循税法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财政收入和税收公平,为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服务。尽管如此,企业所得税法规与企业会计准则在处理企业当期发生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时,大多数的处理要求仍然是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由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可以以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从而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用公式表示如下: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在以上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中,纳税调整增加额的内容主要是会计确认的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数额超过税法允许的扣除数额,或者是税法不允许扣除的数额。例如,企业在作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时,将当期发生的有关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全额作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等处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但现行所得税法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而且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等。再如,企业在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被相关部门处以的罚款、税收滞纳金等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其全额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但现行所得税法规规定,罚款、税收滞纳金等属于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还如,企业会计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作为资产减值损失处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但现行所得税法规规定,未经核准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纳税调整减少额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利润中包含的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免税、不征税、作更多纳税扣除的金额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例如,企业购买国债利息收入包含在会计利润中,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包含在会计利润中,但按照税法规定也可以免税;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经批准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等。再如,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现行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也即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数的150%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为核算所得税费用的业务,企业应设置“所得税费用”总账科目。该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期末,企业应将该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该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例8-10 甲公司20×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580000元,会计利润总额为95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经比照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相关规定,在20×3年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交易或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如下差别:

(1) 全年工资总额100000元,属于税法认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范围。甲公司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了职工福利费15000元(100000×15%),超过税法准予扣除数额14000元(100000×14%)的部分为1000元(15000-14000)。

(2) 在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的金额为20000元,按60%计算后的数额为12000元(20000×60%)。按照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最高可扣除数额为12 900元(2580000×5‰),大于按60%计算后的业务招待费的数额12000元。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12000元,实际发生的数额超过税法准予扣除的数额为8000元(20000-12000)。

(3) 在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为391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最高可扣除数额为387000元(2580000×1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的数额超过税法准予扣除的数额为4000元(391000-387000)。

(4) 在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为400元。该项目为不得从应纳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

(5) 在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000元。该项目属于免税项目。

(6) 在管理费用中,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为1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项目可按实际发生数10000元加计50%即5000元(10000×50%)扣除,共可扣除15000元(10000+5000),准予扣除的数额超过实际发生的数额为5000元。

(7) 在资产减值损失中,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56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计算2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费用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950000+1000+8000+4000+400-2000-5000+15600=972 000(元)

应交所得税=972000×25%=243000(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243000(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43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43000

2. 递延所得税费用(www.daowen.com)

递延所得税费用也称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相抵后的综合结果。用公式表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费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以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中,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表明相应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全部得以税前扣除,两者之间的差额在未来将形成企业应当交纳的所得税。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这表示相应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负数,即未来期间企业将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并相应增加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性质上属于企业在未来期间应当增加交纳的所得税,企业应当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会计期间,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即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这表示有关资产在未来期间可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少,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多。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这表示与有关负债相关的支出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从企业未来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性质上属于企业在未来期间可以减少交纳的所得税,企业应当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会计期间,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即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

为核算递延所得税费用的业务,企业应分别设置“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总账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其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其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可分别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例8-11 甲公司于20×3年1月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500000元,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元,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采用与会计准则相同的规定。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可编制会计准则要求下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表如表8-2所示。

表8-2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折旧计算表 金额单位:元

*108000/2=54000

甲公司还可编制税法要求下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表如表8-3所示。

表8-3 直线法下折旧计算表 金额单位:元

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可编制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表如表8-4所示。

表8-4 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表 金额单位:元

根据表8-4,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 20×3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0

贷: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000

(2) 20×4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

贷: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000

(3) 20×5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7000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00

(4) 20×6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1500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00

(5) 20×7年末,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1500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00

从以上表8-4可以看出,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20×3年至20×7年间各年账面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与可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也不相同,由此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也不相同,并由此形成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通常在整项业务全部完成后是可以自动全额转回的,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形成的差异是暂时的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是永久性差异,即在本期发生,但以后各期不会转回的差异。如由国债利息收入、罚款支出等形成的差异,在本期会减少或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但以后各期不会由此相应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即不会自动转回。

五、本年利润的结转

(一) 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1. 表结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在表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计算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需要编制会计分录将相应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在编制月份利润表时,将各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各损益类科目的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月份利润表即可编制完成。在表结法下,由于月末不需要编制结账分录,从而减少了月末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在表结法下,年末仍然需要通过编制结账分录的方法,将各损益类科目的年末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2. 账结法

在账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都需要通过编制结账分录的方法将其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这样,每月月末,各损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为零,“本年利润”科目可以完整地反映本月份利润的实现情况或者亏损的发生情况,以及至本月末止累计利润的实现情况或者累计亏损的发生情况。年末,“本年利润”科目可以反映本年度累计利润的实现情况或者累计亏损的发生情况。在编制月份或年度利润表时,“本年利润”科目中相应的汇总数据可以直接填入利润表的相应栏目。在账结法下,由于每月月末都需要编制结账分录,从而增加了月末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但每月月末,企业利润的实现情况或者亏损的发生情况可以在“本年利润”科目中得到集中反映。

(二) 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为核算本年利润的业务,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总账科目。企业期末结转当期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该科目;同时,借记该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如果为贷方余额的,借记“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该科目;如果为借方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该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例8-12 甲公司20×3年12月31日有关损益类科目结账前的年末余额如表8-5所示。

表8-5 损益类科目年末余额表 金额单位:元

经计算,甲公司当年所得税费用合计为45000元。甲公司采用表结法于年末一次结转损益类科目的余额。

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 结转各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类科目余额

借: 主营业务收入 750000

其他业务收入 44000

投资收益 68000

营业外收入 3000

贷: 本年利润 865000

(2) 结转各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类科目余额

借: 本年利润 676000

贷: 主营业务成本 4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35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00

销售费用 66000

管理费用 82000

财务费用 25000

资产减值损失 23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

营业外支出 12000

(3) 结转所得税费用科目余额

借: 本年利润 45000

贷: 所得税费用 45000

(4) 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余额

借: 本年利润 142000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2000

甲公司20×3年度实现利润的情况如下:

营业利润=(750000+44000+68000) -(410000+35000+8000+66000+82000+25000+23000+15000) =198000(元)

利润总额=198000+3000-12000=189000(元)

净利润=189000-45000=144000(元)

在以上例8-12中,经过年末结转,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均为零,“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也为零。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后,由“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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