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作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最后的防线,在目标群体瞄准、政策目标定位、保障标准确定等方面都标示着其制度属性的“兜底性”,也担负着“安全网”这一社会功能。为了保证稳定脱贫路上不落下一人,保证脱贫的成效,兰考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实施方案》《稳定脱贫奔小康工作方案》《兰考县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医疗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稳定脱贫全面小康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稳定脱贫奔小康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逐步构建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等兜底性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对现行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政策的整合,这是巩固脱贫摘帽成果的重要举措,有效保证了稳定脱贫的长效性、可持续性。
1.政策兜底,构筑“最后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一批”,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其中“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作为“五个一批”之一,是实现稳定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部分。扶贫和救助,是一对相辅相成的范畴,总的原则是可以通过经济扶持的对象给予扶贫,不能通过经济扶持的对象给予救助。[15]兰考县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并且通过自身能力不能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保障,加强社会保障救助的制度衔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信息的共享。兜底保障政策为那些难以通过自身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了必要的维持基本生活的手段。这是对“五个一批”的落实,也是对由于不同原因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的分层分级解决对策。
表9-2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
资料来源:《兰考县稳定脱贫奔小康实战手册》。
兰考县在稳定脱贫奔小康的路上,确保不落下一人。经过调查摸底,兰考县需要通过政策兜底解决脱贫稳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4052人。对于这些无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兰考县实行政策兜底脱贫,推动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无缝衔接。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于兜底的特困群体,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对于60岁以上的贫困户,发放新农保每人每月80元;三是对达到兜底标准的年龄不到60岁的贫困户,县财政将拿出1000万元设立临时救助基金,并将低保户重新认证结余资金作为补充,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1000元;四是对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为了保障兜底政策顺利实施,一要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积极与民政、住建等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各项兜底政策落实到位;二要街道负责对城区所有低保户按贫困标准救助到位,确保全县范围内不能落下一户。兰考县兜底保障政策实行扶贫与低保的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构建稳定脱贫最后的安全防线。
2.“病有所医”,防止因病返贫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许多贫困人口陷入贫困的主要原因,对这类易返贫群体而言,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巩固脱贫成效的保障。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解决贫困人口就医需求,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兰考实行了政府资金兜底的医疗保障政策,大幅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使这些贫困户提高了生产能力,树立了生活信心,赢得了生活尊严,为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兰考县结合实际情况,在脱贫摘帽后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所有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投入1400万元,对困难群体实行医疗救助。一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广大群众的健康“守门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二是实施健康扶贫保障政策,确保群众基本健康医疗需求得到保障。三是实现“六险”并网,做到“一站式”结算。四是除享受2016年政府医疗救助政策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全民健康保险,每人每年保险费为50元。[16](www.daowen.com)
表9-3 2016—2018年兰考县医疗救助投入与报销状况
资料来源:兰考县卫计委,《健康扶贫有关资料》。
兰考县兰阳街道朱庄村居民张玉礼患有冠心病,因病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花费巨大,导致家里一贫如洗,因病陷入贫困。但是依靠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兰考县医疗保险全覆盖的政策,大大解决了张玉礼家庭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张玉礼看病总花费91911元,其中农合报销51161.27元、大病报销12240.46元、大病补充报销13616.73元,之后全民健康保险又报销9374.2元,最后实际负担5518.34元。兰考县对医疗事业的巨大投入,让贫困人口真正实现了“病有所医”。根据2016—2018年兰考县医疗救助投入与报销状况表显示,兰考县加大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实现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全覆盖,真正为贫困人口解决看病之忧,避免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发生,为兰考县稳定脱贫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3.“老有所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现贫困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才能巩固脱贫成效,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兰考县在脱贫攻坚路上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全覆盖,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对特困人员养老保险金实行政府兜底,确保所有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证每一名农村贫困人口都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包括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兰考县为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实现稳定脱贫奔小康采取的举措是:(1)实现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法定人群全覆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2)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助力精准扶贫方面的托底保障作用。加强部门沟通,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底数,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参保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动态管理。(3)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8年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4)鼓励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居民自我保障能力。(5)完善财政缴费补贴机制,加大财政缴费补贴力度。建立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加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多缴多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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