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兰考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探索

兰考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探索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兰考县自2016年开始探索通过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户收益和壮大村集体经济。2016年8月,兰考县政府与森源电气签订了《光伏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由该公司承建光伏扶贫项目。兰考县作为河南省综合实验示范县,首次尝试把到户增收资金使用权下放到村一级单位,“到户增收资金”给精准扶贫的“滴灌管道”注入了活水。同时,为防止企业出现亏损而导致农户利益受损,兰考县也做好了风险把控,即县检查、审计等部门对企业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

兰考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探索

从地理环境来看,兰考县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度适中,光照充足,年均日照时数2075h,年太阳辐射量4950MJ/m2,光能等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同时,伴随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迅速推进,大规模扶贫资源进入农村,特别是兰考县创新扶贫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将到户增收资金使用权下放到村一级单位,为贫困村创新扶贫方式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基础。为此,兰考县结合地区实际,充分利用光能等自然资源和扶贫资金,探索了光伏扶贫、扶贫资金入股分红、扶贫贷款入社分红等资产收益扶贫方式,不仅提高了扶贫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也为提高贫困农户内生发展动力以及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第一,光伏扶贫收益共享。光伏扶贫是资产收益扶贫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增加贫困人口资产、帮助其脱离贫困具有重要意义。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由于光伏发电具有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等特点,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因此,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将“光伏扶贫”作为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

兰考县自2016年开始探索通过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户收益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划部署,结合兰考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规划、贫困村和贫困户规模与分布、交通运输条件、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等基本条件,县委、县政府决定采取以集中式为主、村级和户用为辅的光伏扶贫方式,开展2016—2017年光伏扶贫工程,将全县贫困人口纳入光伏扶贫计划中,共扶持72132人,贫困户22071户。同时,由于兰考县内大多数贫困户房屋承重能力差,村集体无荒滩、荒地,且村集体建筑面积小,兰考县确定采用“光伏+发电站”为主、村级和户用为辅的建设形式。在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中,兰考县将扶持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2016年8月,兰考县政府与森源电气签订了《光伏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由该公司承建光伏扶贫项目。项目总投资48.6亿元,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装机容量31.5兆瓦,投资约3.05亿元。包括为6200户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户装机规模5千瓦左右,总容量31兆瓦左右,规划投资3亿元左右;在全县各乡镇建成不低于15个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每个村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30千瓦左右,总容量450千瓦左右,规划投资450万元左右,重点建在村室、文化大院、学校等房顶。二期装机容量455兆瓦,投资约45.5亿元。包括建设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每个村级小型光伏电站规模控制在500千瓦以下,总容量60兆瓦左右,规划投资6亿元左右;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采取农光、渔光、牧光、林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按照每个贫困户(安装户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贫困户除外)对应25千瓦的项目规模标准,总容量395兆瓦左右,规划投资39.5亿元左右。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15个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建设资金由兰考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银行贴息贷款资金、企业捐助资金、贫困户自筹资金等在内的各类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需要的银行贷款,由县政府协调贫困户委托森源电气办理,由森源电气统筹使用、统贷统还。按照合作协议,企业对光伏扶贫设备保质、保量,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行周期不低于20年,在每户装机不低于5千瓦的前提下,确保每户年收益不低于3000元。

为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发展,兰考县成立了光伏扶贫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光伏扶贫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截至2018年底,兰考县6070户户用分布式发电系统完成5522个,正在施工522个;第一批16个村级电站已全部完成,第二批99个村级电站正在施工90个;移交电力公司5945户,完成并网2845户。确保每个贫困户有3000元的收入,每个贫困村稳定实现2万—3万元的集体收入,全县有集体收入的村增加到180个,收入最高的达到400余万元。

第二,扶贫资金入股分红。兰考县作为河南省综合实验示范县,首次尝试把到户增收资金使用权下放到村一级单位,“到户增收资金”给精准扶贫的“滴灌管道”注入了活水。而如何运用好这笔扶贫款,让源头之水活起来,特别是如何保障扶贫效益惠及最贫困人群身上,并实现长效稳定脱贫,这些成为村级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难题。(www.daowen.com)

面对扶贫资金使用“瓶颈”,兰考不断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模式。在村级层面,多个贫困村采取了扶贫资金入股企业的方式,将农户到户增收资金集体打包,入股到一些前景好、规模效益佳的企业,通过分红的方式实现农户扶贫资金持续性的保值增值。同时,为防止企业出现亏损而导致农户利益受损,兰考县也做好了风险把控,即县检查、审计等部门对企业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具体来看,一些村庄均采取打包入股的方法,由贫困农户自愿填写申请表,村干部负责将到户增收资金从农户手里收过来,打包交到乡财政,再由乡镇财政部门组织企业和农户之间签订入股分红合约。扶贫资金集体打包入股分红的方式,既能够实现贫困农户特别是一部分极贫人口的生计可持续,又能够为地方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能够为企业壮大发展、吸纳地区劳动力转移奠定基础,实现了贫困农户、企业与其他农户的共赢、共享和发展。[5]位于爪营乡的栗西塑钢断桥中空玻璃加工厂,有市场、有技术,就是缺少发展资金,通过村民决议,25户贫困户利用10万元的扶贫资金,以每户4000元的额度入股到玻璃厂。由此以来,玻璃厂正式运转起来,贫困户成为股东,不仅年底能够得到一笔分红,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还能到厂子里打工赚钱。同时,由于扶贫资金由村集体打包入股,贫困户也由原来的扶贫“与己无关”转变为“以我为主”,极大地调动了贫困人口扶贫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一些企业也返还村集体一定的分红利益,这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庄公益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扶贫贷款入社分红。在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过程中,除对光伏等资源开发以及扶贫资金资本化扶贫以外,兰考县还探索了农户扶贫贷款入股村集体合作社的方式。通过整合贫困户到户资金以及扶贫免息贷款等现金资源,入股到村级合作组织,立足村庄实际,发展本村农业产业,并探索扶贫资金的循环使用,既激发了村庄内生动力,增加了村集体资产,又解决了村庄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兰考惠安街道办的何寨村,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探索出“合作社+贫困户”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即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贴息贷款入股入社、利润分红的脱贫方式。在政府扶持下,何寨村成立了种植合作社,利用到户增收资金,按“三无”贫困户每户10000元的标准,让贫困户入社参股分红,股金还归村集体。农户与村委会签订承诺书,等他们脱贫后,扶贫项目资金所占股权将转让给其他需要帮助的贫困户,让扶贫资金得到循环使用。

仪封乡代庄村党支部书记代玉建2014年就带头创办了怡心农民合作社,以“引导群众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为宗旨,并承诺将合作社20%的收入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兰考县精准扶贫实施以来,他带领村“两委”成员以合作社为平台,先后推出了苗圃基地建设项目、林下养鹅、日光温室、水产养殖等项目,并试行探索了农民土地经营风险担保制度、土地托管制度,以怡心合作社为品牌,努力打造绿色有机农业。2015年,合作社盈利23万元,第一批入社的60户社员户均分红3800元。已经多年没有集体收入的代庄村,年底实现收入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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