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的作用。在一些地方,驻村工作队刚开始驻村时,有的对村情民意不熟悉,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基层经验不足,工作无从下手;有的政策吃得不透,给群众讲解不准确、宣传不到位;有的派出单位认识不到位,安排单位里的所谓“闲人”驻村扶贫,难堪重任,导致驻村帮扶工作效果不理想。
针对这些问题,各乡镇、各行政村分别签订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坚持在驻村干部的“选、派、配、管、用”等环节上下功夫,做到精准选派、精准发力,努力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扶贫攻坚突击队。2014年,兰考县成立驻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科级干部当队长、科级后备干部当队员的驻村帮扶机制。2015年,对115个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充实调整,在全县范围内抽调345名后备干部和优秀干部派驻到115个贫困村,同时建立驻村工作管理机制;针对非贫困村缺乏帮扶的问题,2016年,从各乡镇(街道)抽调335名优秀干部驻村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和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拔穷根、不撤队伍。全县驻村干部发扬焦裕禄精神,坚持“五天四夜”吃住在村,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帮助群众发展产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兰考县把脱贫攻坚作为锤炼干部、转变作风的主战场,评选表彰70名“驻村扶贫工作标兵”,提拔重用驻村干部或一线扶贫干部124人次。
表4-1 兰考县直单位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任务分配表(2015年)(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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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理顺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干部之间的关系,兰考县明确了村“两委”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以及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了提升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干劲,兰考县将村干部工资从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提高到900元、1200元、1500元,同时对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此外,为了在村庄之间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兰考在全县开展以争创“脱贫攻坚红旗村”“基层党建红旗村”“产业发展红旗村”“美丽村庄红旗村”为主要内容的重树“四面红旗”活动。“脱贫攻坚红旗村”要达到“四有”,即有规范档案、有产业支撑、有落实措施、有脱贫成效。具体实施中,重点对档案标准化建设任务、主导产业、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发展扶贫创业园或示范园、贫困户对扶贫资金使用了解、扶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满意度、扶贫资金使用操作程序、脱贫成效和脱贫户会算账、认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基层党建红旗村”要达到“六好”,即“两委”班子好、党员队伍好、阵地建设好、服务能力好、制度落实好、群众反映好。突出对“两委”班子建设情况、支部书记带头作用发挥情况、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和机制落实情况及党员群众对村“两委”的认可情况进行考核。“产业发展红旗村”要达到“四化”,即产业特色化、产品标准化、发展规范化、企业龙头化。重点考核土地流转或规模化种植、养殖情况,主导农产品培育及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工业产业专业村要达到企业规范化、产业集约化、用工本地化、企业规模化。重点考核是否有带动力明显、符合“2+1”主导产业的企业以及全村企业发展规模、吸纳本村劳动力和年创产值情况。“美丽村庄红旗村”要达到“四美”,即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美、日常生活美、生态环境美。突出考核村内路、井、水、电、桥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环卫设备和保洁工作运行情况,村庄集会、梗会市场规范情况,村内环境绿化、美化、亮化情况。兰考县每半年评选出10个“红旗村”,每评上一面“红旗”,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每人每月上调500元,其他村干部上调300元,上调数额可重复累计。评选新一批“四面红旗”村的时候,对已评为“四面红旗”的村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保留“红旗村”称号;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撤销称号,村干部不再享受有关奖励。兰考县通过重树“四面红旗”,对村干部起到了激励效果,也发挥出了红旗村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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