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特殊的社会经济制度都由其特殊的利益关系,实现这种利益关系是该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都必须服从这一要求。
现在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一般所体现的利益与它所依附的特殊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体现的根本利益是否是一致的呢?是否存在矛盾?如果不一致或存在矛盾,哪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些问题是必须加以回答的。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阐明市场经济是如何与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相结合的,从而也才能理解不同制度下市场经济的功能、作用范围和特殊性。
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密切的,发达的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前提,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生产才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市场经济才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蕴藏在市场经济规律中的一切潜力才得以充分发挥出来。为此,在西方经济学界,由于二者这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往往都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等同起来,抹杀了二者的差别。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市场经济与一定社会基本制度的结合,我们就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标本来加以剖析,这种剖析将为我们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提供理论上和方法上的认识武器,从更深层次上把问题阐述清楚。
市场经济中所包含的经济关系和所体现的经济利益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关系和经济利益是有本质区别的,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规律等价交换与资本主义占有关系是根本对立的,这一点往往被一些研究市场经济的人们所忽视。
等价交换原则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利益关系,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已经感觉到单纯商品交换关系与资本主义关系二者之间的矛盾,但没有真正理解它,而总是力图去抹杀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对立。等价交换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表现在两个方面:(1)商品等价交换与剩余价值占有之间的矛盾。如果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交换是按价值进行的,就不可能生产出剩余价值;如果确认剩余价值的客观存在的现实,那就要否定等价交换原则的存在。(2)等价交换原则与平均利润关系之间的矛盾。如果商品交换是按价值进行的,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不同,同量资本就会获得极不相等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显然,这是资本关系所不能容忍的,资本主义制度现实是同量资本获得大体相同的利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是资本的权利要求,这种权利被社会认为是公平的,是法律所承认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并不是与资本主义制度自然而然地无矛盾地啮合在一起的,只有解决这些矛盾才能实现市场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结合,我们也只有弄清这些矛盾是如何解决的,才能说我们理解了这里的市场经济为什么和怎样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先看看第一个矛盾是如何解决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曾为等价交换与剩余价值占有之间的矛盾所困扰,导致亚当·斯密宣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已不起作用,真正搞清楚了二者之间关系的是马克思。马克思在区别劳动力与劳动的基础上,揭示了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交换实际上包含着两个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性质上不同的过程,把它们分解开来,分别加以分析,就可以清楚地看清了这个矛盾的解决过程。(1)工人把自己的劳动力商品按价值出售给资本家。这里的交换是按价值进行的,不违背市场交换规律;(2)第二个过程是生产过程,即资本家使用劳动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创造新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行使自己对商品的使用权力,不仅使自己的资本价值保存,还使它增值。马克思指出:“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中第一个行为是交换,它完全属于普通的流通范畴;第二个行为是在性质上与交换不同的过程,只是由于滥用字眼,它才会被称为某种交换。这个过程是直接与交换对立的,它本质上是另一种范畴。”[4]马克思就这样科学地揭示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剥削之间的联系和它们是怎样地结合起来的。
再看看第二个矛盾是如何解决的。等价交换原则只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它是一个客观规律,但绝不是说市场上商品的交换只能按价值进行。
小私有制商品经济下生产者是个体劳动者,他们是自己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同时本身又是直接劳动者,劳动和所有权是直接结合的。在这种所有制条件下,市场上商品的交换只能是按照他们生产商品时凝结在产品中的一般劳动时间来进行,这是保证他们本人生存和继续再生产的基本前提,也是促进个体生产者不断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所以,等价交换是小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基本交换原则,这是小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情况就不同了。所有制关系改变了,市场主体改变了,市场主体的利益要求也改变了。资本家到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换时,他不再是像小商品生产者那样,要求以一种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额,换回另一种形式(货币形式或其他商品形式)的等量的价值,而是要求和他的预付资本的总量相当的剩余价值或利润量,这个利润量必须和任何另一个同量资本同样的或者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的利润,也就是要求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要求实现一个平均利润率。这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利益关系,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服从资本的这一权利要求,所有制关系的变化起着决定性影响。在小商品生产那里,生产资料价值要素占的比例是大一些或小一些,不影响市场交换关系;利润率的差别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是要求等量价值换得等量价值;资本则要求等量资本获得相同利润。
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交换原则必须改变以服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利益要求,这就是说,市场上的交换不能再按价值进行了,而只能按保证实现平均利润的要求进行,即交换按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的生产价格来交换。等价交换改变为等生产价格交换了。等价交换原则也被取消了。所以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抛弃了商品生产的基础,扬弃了孤立的、独立的生产和商品所有者的交换或等价交换。”[5](www.daowen.com)
市场交换原则的改变表明了小私有制市场经济变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不同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绝不只是市场经济发生作用的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其本身则是不变的。实际上,由于所有制关系的改变,决定着市场经济一般交换原则本身发生了变化;正因为这种改变,它才解决了市场经济一般原则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才能与资本主义制度对接,构成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因为如此,它才可以称作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以,我们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绝不只是意味着资本主义加市场经济这种机械地结合,而是经过资本主义制度改造了的市场经济,适应资本主义要求的变了形的市场经济。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我们只是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归结为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存在剥削的、无政府状态的经济,是多么不足了,这样的说明实际上等于没有回答应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揭示出市场上的交换已从按价值交换改变为按生产价格交换,我们能说我们理解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了吗?显然是不行的。
以上我们揭示了市场经济与特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和结合,从而弄清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明确了市场经济本身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究竟具有怎样的不同于其他制度的特征,同时也明确了它们是怎样结合在一起的,从而也就理解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整个体系的内部结构。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理论和方法:
(1)市场经济与特殊社会基本制度的结合不是一种机械的简单相加和拼凑,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2)理解一个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和由它决定的本质利益关系,是理解市场经济与该制度结合的根本前提。
(3)这种结合实质就是市场经济体现的一般利益关系与该制度特殊的本质利益关系之间如何结合的问题,因此,为了理解它们之间的结合,首先要揭示二者的矛盾,然后寻找这一矛盾的客观解决途径。这一矛盾解决了,也就弄清楚了它们是怎样地有机结合起来的。
(4)只有当两种利益关系结合起来,市场经济才能对资源配置起应有的作用,才能成为该生产方式的资源配置方式。
现在我们就根据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和方法来探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和结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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