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马克思关于商品关系以及它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关系的理论,同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都存在着的商品关系,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深层的本质关系;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系统的层次联系中,它也是处于表层的,是本质关系的表面现象,在某种意义上,它还起着掩盖本质关系的作用,譬如它掩盖了人们之间按劳分配这一本质关系,容易使人们把这两种关系混同起来。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的规模、地位、作用、力度和发展趋势等,都是由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一本质关系决定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利用来推动生产发展的强有力的运行机制,而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
因此,我们提出适应商品经济要求进行改革,是改革经济运行机制,改革不适应这种机制的经济管理体制,而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有人提出,为了适应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应把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改为企业所有制改为职工集体所有制,或实行把全民财产瓜分为企业或职工个人股份,甚至有人提出改为私有制。这种看法就是把商品关系看作是决定生产过程根本方面的主要关系了,这就颠倒了商品关系这种表层与社会主义的深层的本质之间的基本关系,摆错了商品关系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体系中的地位,不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际的内部结构。这种不正确的理论可能导致设计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上的失误,使改革迷失方向。在大系统中没有各局部要素的正确组合,就不可能有全系统整体功能的最优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就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说商品关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关系的外表形式,绝不意味着它不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素,而只是精确地规定它是什么样的要素;也绝不意味着它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多余的、可有可无的、不重要的,而只是精确地规定它在生产关系大系统中的真正地位和实际作用。理论只有精确才会对实践有用,对某一现象如果笼统地描述它如何重要,对实践不会起到什么作用。我们针对过去经济管理体制上的弊病,强调发展商品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但是因此就把商品关系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那就是一种盲目性了。向前多跨一步,真理也会成为谬误,这是我们应当避免的。在理论上搞清楚商品关系的真实地位,可以使我们具有更清醒的头脑,一方面,放手大力发展商品关系,充分利用价值规律的一切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利用商品关系的时候,把握正确的方向,这样就可以更顺利地建立起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生机勃勃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注释】
[2]《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3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0页。(www.daowen.com)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6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3页。
[6]《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7页。
[7]《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7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27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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