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论与现实:公有制下的商品价值矛盾

理论与现实:公有制下的商品价值矛盾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依据对商品关系的科学分析,认为公有制确立后,商品价值关系将消亡,劳动不再表现为价值,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因而也将不存在。但是,马克思的上述理论与现实是矛盾的。合乎逻辑的理论与确定无疑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在对待理论与现实的矛盾问题上,应避免两种偏向。[9]二是僵硬地用理论否认现实的客观性。

理论与现实:公有制下的商品价值矛盾

马克思依据对商品关系的科学分析,认为公有制确立后,商品价值关系将消亡,劳动不再表现为价值,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因而也将不存在。马克思这一思想的内容大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既然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所有,那么产品也就属于全社会共同所有,这时人们之间的劳动交换显然不可能再通过产品的交换来进行,产品自然也就不会再变为商品。

第二,在社会主义阶段里,人们之间还必须实行等量劳动交换,实行按劳分配,但这里的等量劳动交换与商品等价交换相比,内容已经根本改变了,即发生了质的变化。(1)生产资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再作为个人收入数量的决定因素参加进来,每个人只能凭借本人的劳动获得收入;(2)生产资料不再通过交换进入个人财产范围,它总是属于社会的。这些现象在内容上都与商品关系有重大差别。

第三,等量劳动交换与商品等价交换在内容上的区别决定了它们的实现形式上的重大差别。后者的实现形式是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实现着等价交换。等量劳动交换则不同,这里实现的形式不可能是货币。货币,如果不囿于日常用语,而是作为科学概念,它只是价值的形式,是价值的尺度,是一般等价物。在公有制下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个人并不向社会出卖什么,因而不存在价值关系,所以也就不可能有货币存在,每个人从社会领得的,只能是贡献给社会的劳动的证书,或称劳动券。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在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中,标以所完成的“生产义务”和从而获得的“消费权利”的尺度的证件,无论是一张废纸、一种筹码,或者是一块硬币,“这种货币绝不是货币,绝不执行货币的职能”。[8]个人既然不向社会出卖商品,他从社会得到的当然绝对不会是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

但是,马克思的上述理论与现实是矛盾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一再证明,不仅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存在商品关系,而且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公有制内部,也仍然存在商品关系。在现阶段,这种关系不是在趋向消亡,而是获得更大的发展,大力发展商品关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

合乎逻辑的理论与确定无疑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www.daowen.com)

如何看待这个矛盾?有几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商品关系消亡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个别结论,已被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已经过时了;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的上述理论完全正确,现在全民所有制内部存在的商品关系只是商品的“外壳”,实质上已经不是商品;还有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讲的是生产力已经高度发展的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情况,现在还没有达到那样的阶段,所以还必须保留商品关系。

哪一种意见更正确些呢?

在对待理论与现实的矛盾问题上,应避免两种偏向。一是轻率地用直接经验否定科学理论,简单地确认现实并把它当作本质的东西,然后循着这条道路去探寻事物的性质和根据,这是很不可靠的方法。马克思曾说过:“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问题,那末科学的真理就会总是显得不近情理了。”[9]二是僵硬地用理论否认现实的客观性。即使这个现实没有确切地把本质表现出来,哪怕是歪曲地表现了本质,如果把理论与它绝对对立起来,而不是去探寻二者之间的联系,那么,即使这个理论本身是正确的,也会由于它没有说明现实而陷于困境,甚至会在人们面前崩溃。

正确的途径应当是找到使二者产生不一致的因素,研究这些因素,然后以这些被理解了的因素作为桥梁,使互相矛盾的双方联系起来,这样就可以达到对研究对象的科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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