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药品国家注册及管理法规解析

药品国家注册及管理法规解析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俄罗斯联邦政府修订颁布现行的《俄罗斯联邦药品流通法》第六章“药品的国家注册”占了很大篇幅,约占全部内容的三分之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物研制和临床研究,申请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或者进口,以及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检验、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2007年6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8号令颁布了再次经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药品国家注册及管理法规解析

2010年俄罗斯联邦政府修订颁布现行的《俄罗斯联邦药品流通法》第六章“药品的国家注册”占了很大篇幅,约占全部内容的三分之一。在该章的第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共25条的条款中,对药品(包括兽药)的注册内容、环节、过程均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

与此相对比,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在2002年颁布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药品的注册做了全面的法律规定。明确药品注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做出是否同意进行药物临床研究、生产药品或者进口药品决定的审批过程,包括对申请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内容的审批。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物研制和临床研究,申请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或者进口,以及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检验、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号令再次修订颁布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2007年6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8号令颁布了再次经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在附件中对中药及天然药品的注册、化学药品的注册、生物制品注册、药品再注册等均有明确的规定,符合中国中、西药品并存的实际状况,但不包括兽药在内。(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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