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农业服务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我国农业服务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服务业发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总量迅速增加,全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农业服务业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的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农业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其服务内容单一、服务缺乏针对性、服务不够及时、服务力量薄弱、服务效果不明显。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总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农业服务业发展的不平衡。

我国农业服务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服务业发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总量迅速增加,全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农业服务业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的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但总体来看,现阶段受体制、机制、政策等因素制约,传统服务产业仍是带动农村服务业的主要力量,农业服务业发展总量不足、增长缓慢、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城乡差距过大,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明显滞后

城乡差距日趋扩大,是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之一。目前我国存在的城乡差距,既有城乡收入差距,也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还有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距。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近年来,在国家采取多种惠农措施的情况下,2017年城乡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为2.71,吉林省为2.19。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更高。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看,由于我国长期受经济发展阶段和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我们在考虑发展问题的时候,工业往往优于农业,城市往往优于农村,一直以牺牲农业剩余来换取工业化发展,这导致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远远滞后于城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在发展产业上的差异性,农业服务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偏低,消化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较弱,农民从服务业中得益并不多,无论是消费层次还是消费市场,农业服务业还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加上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消费心理、消费习惯的差异,导致服务业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其服务内容单一、服务缺乏针对性、服务不够及时、服务力量薄弱、服务效果不明显。

(二)发展总量仍然不足,发展层次较低

从服务总量上看,尽管我国的农业服务业出现了多种形式,但大多处于萌芽和分散状态,数量有限,既零星分散,又形不成规模,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从服务质量上看,由于自身功能的不完整,真正对当地农村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开展有质量保障的服务还很不够,无法对农业提供系统的、全方位的服务,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极其有限,众多的农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形成了服务供给不足的局面。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小、实力差,带动能力不强;经纪人整体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对现代市场运作机制缺乏了解,对市场变化预测能力不强,小农意识浓厚,诚信度不高,有时会产生同行业的无序竞争,制约产业的发展;信息技术体系不健全,面对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大市场,缺乏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体系,虽然建立了部分政府信息网站,但是向最需要信息的农户延伸不够,造成生产与市场的脱节。

(三)缺乏总体规划,农业服务业结构不合理

我国农业服务业历来主要重视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销售和农业技术推广等生产性服务,而严重忽视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立和市场信息发布等经营性服务。而且由于长期缺乏总体规划,农业服务业基本处于自然发展状态,始终存在行业定位不准、档次不高、效率低下、小而散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从我国现有农业服务业的总体情况看,经营项目仍以传统的服务业为主,现代服务业不多,缺乏生机和活力;经营方式仍以单家独户的农户经营为主,经营规模小,没有形成有实力的农业服务行业,缺乏竞争力。这样的状态,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也难以取得农业服务业自身的发展,会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www.daowen.com)

(四)政府公共服务严重削弱,缺乏统一有力的支持

农村改革过程中,许多地方在精简机构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把农口的“七站八所”作为了乡镇机构撤并的首选对象,这就直接导致了全国官办农业服务系统的“线断、网破、人散”局面,许多地方的农技、农机等服务已经名存实亡。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如果官办服务掉了链子,必将延缓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发展进程。我国多年来虽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但缺乏更具体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农业服务业长远发展规划,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基本处于一种无序操作、各显神通的状况,更无法获得理想的成效。这又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对农业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不到位,未能利用政策的力量激励起企业、个人兴办农业服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各部门各自为战,无法协调,很难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区域差异较大,各地发展不够平衡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较大,甚至不同类型地区往往处于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东部发达地区已经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农业服务业加快发展和提高比重共同推进的阶段已经来临,农业服务业发展更快、服务行业门类更全、得到的回报更丰厚。而部分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传统服务业仍是农业服务业的绝对主体,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小、速度慢,甚至缺乏适宜发展的基本环境。总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农业服务业发展的不平衡。

(六)政策不够配套,新兴行业难成规模

发展农业服务业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该制订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为新兴的农业服务行业发展给予最大限度地扶持。但是,由于现行政策的不配套,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融资渠道、农业保险、科技、信息、生产与销售服务和已转移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加上农业服务业发展空间有限,因此,良好的投资环境尚未建立,新兴的现代农业服务行业发展困难。以从事融资服务的农村信用社为例:由于农户可供抵押资产有限,又缺乏风险担保机构和担保人,为防范贷款风险,设置了许多贷款门槛,由此带来农民贷款难、贷款数额小的问题,导致为农户解决投资困难的作用发挥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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