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随着工业化的大力发展,农村中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进入城市之中,农村同很多国家一样要面临农业从业人员递减和老龄化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一问题与日本类似,甚至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土地撂荒等现象。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在发展农业的同时,韩国还对农民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给予高度重视,通过这些手段留住更多的农业人员从事农业生产,甚至吸收引进城市人口。另外,韩国的每个村或邑都配备了卫生医疗保健所和老年活动会馆,这些场所都由政府投资的“新村运动”建设完成。其中医疗保健所的经费大部分依靠政府的资助补贴,在这里可以完成农民一般性疾病的治疗,而且仅收取低廉的医药费。保健所的药品由政府指定医药公司负责提供,然后医疗所根据实际病情的需要按原价向农民收费。韩国的农民都享受医疗保险,70%—80%的大病医疗费可由医保负责承担。在中国台湾,通过农会组织实现了多元化的服务功能:一是农业推广。主要包括协助政府执行农业政策措施,推广优质品种、肥料和先进农业技术,办理农民教育培训,办理文化福利事业。二是供销经营。包括办理农产品运销及批发市场业务、办理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经营、政府委托的业务经营,设立加工企业,主要利用农会的团体优势,投资兴办会员个人能力所不及的设施设备,如仓库、碾米厂、榨油厂、加工厂、农机具等,有偿提供农民使用。三是金融业务。在农会几项业务中,金融业务是最大的一个盈利性项目,近年来占农会总盈余的98%以上。基层农会设信用部,信用部下设各分支机构,农会信用机构遍及台湾农村所有角落。信用部主要业务包括存款、放款和农贷,以及附属的代理业务,通过“广存专贷”的办法满足会员的资金需求,存款可来自会员、赞助会员以及其他团体、机关,而放款则仅针对农会会员。四是保险业务。包括家畜保险、农业健康保险以及全民健康保险,家禽保险承保猪、牛、羊等种类,农民健康保险对农会会员和非会员农民都可办理,全民健康保险的范围不仅限于农民,还对其眷属提供服务。在台湾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主管部门发挥的作用主要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产品安全监管、农业保险与金融支持等方面,通过税收、价格、财政补贴等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多年来,台湾重视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工业,不断完善生产地、批发、零售为一条龙的农产品三级运销系统。近年又提出农业经营既要重视一级产业,又要重视农产品生产后的二级产业、三级产业,产、加、销一体化。(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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