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吉林省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低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

吉林省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低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从总量上来看,吉林省的农业保险服务的供给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也是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无法吸引大量商业保险加入的重要原因,目前只有安华保险作为专业的农业保险服务机构,吉林省的农业保险服务供给的成长发育程度仍然偏低。表5.6吉林省2007-2016年农业保险业务主要指标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农业信贷业务是农业金融服务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吉林省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低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

由于农业金融服务是调研中各需求主体都较为关注的服务内容,尤其是农业企业和服务组织,而且农业金融服务贯穿于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因此本章在对产前、产中和产后农业服务的供给进行调查研究后,也对农业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进行了必要的了解。

农业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两方面内容。近年来吉林省农业保险服务供给量发展较快(表5.6),农业保险收入连年增长,其中,2010年和2016年的保险收入年增长率超过了30%,分别达到了36.03%和33.87%,农业保险业务量快速和普遍增长,农业保险业务的供给水平大大提高,增速较快。但是,从总量上来看,吉林省的农业保险服务的供给仍处于较低的水平。首先,从吉林省农业受灾经济损失金额与保险赔款给付金额的比例上看,以2009年为例,当年吉林省农村地区受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合计296.9万公顷,农业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9.2亿元,而2009年农业保险赔款与给付金额为47680万元,仅占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的2.82%,比例很低;其次,从吉林省农业保险业务指标与全部保险业务指标的关系上看,2016年吉林省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总金额为5571188万元,赔款与给付总金额为161223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48285万元和赔款与给付100402万元分别占全部保险业务收入与赔款给付金额的2.66%和6.23%,比例仍然很低;再次,从农业保险机构与其他保险机构的数量比例关系上看,2016年末吉林省保险机构数量合计为1941个,而农业专门的保险机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总分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各级机构共77个,仅占各类保险公司机构总体数量的3.97%。以上各方面都表现出吉林省保险服务供给的不足和相对较低的成长发育程度。农业作为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较高的赔付率使得农业保险业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如表5.6所示,2009年吉林省农业保险的赔款与给付比率为80.82%,而在有些年份,农业保险的赔款与给付金额已超过了农业保险的收入,赔款与给付比率在2007年达到了129.98%,其他年份也是居高不下,近三年的赔付率均在60%以上,而从整个保险行业的赔款与给付比率来看,2016年这一比率为28.94%,农业保险的赔款与给付比率远远超出保险行业的平均水平。这也是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无法吸引大量商业保险加入的重要原因,目前只有安华保险作为专业的农业保险服务机构,吉林省的农业保险服务供给的成长发育程度仍然偏低。

表5.6 吉林省2007-2016年农业保险业务主要指标(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农业信贷业务是农业金融服务的又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吉林省农业信贷的供给仍然在较低的水平上发展。考查样本区域农业信贷对农户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供给情况。在样本区域,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是农户在自有资金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时的主要资金来源,只要农户有贷款需求,都可以比较容易地在银行或信用社取得小额贷款,样本农户中有50%的家庭使用银行贷款,均为1年期小额贷款,手续简便快捷,样本农户贷款额度多为1万元(占72.56%),平均额度1.32万元。在目前的家庭经营规模下,银行/信用社的小额短期贷款可以满足农户生产经营中资金短缺的服务需求。农户反映,小额贷款手续简便快捷,并不比民间借贷麻烦,他们申请贷款的利息为年息9%,较民间借贷20%的年息优惠很多。但是,农户仍希望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利息优惠。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自2015年12月金融机构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已降至4.35%,即使上浮30%后才达到5.655%,即工商业企业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一般为4.35%—5.655%,低于农户9%的同期贷款利息,且不论城市居民享受的低于基准利率的低息房贷、车贷以及免息消费贷款等。相对于其他经营主体,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较小,比较容易满足。与一般农户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的贷款需求更大,满足程度则更低。农民合作社中仅有少部分得到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得到贷款支持的合作组织中,仍存在额度偏小和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调研的合作社中得到贷款的平均额度为85万元,均为一年期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平均贷款成本为8.7%,与前述农户小额贷款一样,高出城市一般工商企业贷款。同样,对农业企业有限的贷款往往集中于几家大中型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小企业无法获得贷款和大企业获得的微薄贷款无法满足发展需要的问题普遍存在。总之,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农业信贷服务在供给的数量上基本可以满足一般农户的需求,但对企业的信贷仍集中于少数大中型企业,对于小规模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供给仍然不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且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其利润远低于工商业企业,但从目前供给的实际状况看,农业信贷的利率水平仍然偏高,农业生产应该享受到更为优惠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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