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发展农业服务业促进吉林省农业发展

发展农业服务业促进吉林省农业发展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谷物等农作物是吉林省农业种植业的主要播种品种,播种于全省大部分的耕地上,并贡献出大部分的农业产量和产值。表4.1吉林省2014-2016年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吉林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目前,吉林省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但农业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

发展农业服务业促进吉林省农业发展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三省中部,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调出大省,也是“六大林区”和“八大草原”之一。吉林省所辖土地总面积为18.74万平方公里,其中30%为平原。2017年末吉林省人口总数271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17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3.35%。吉林省属温带湿润、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且雨热同季,年降水量约为西部年均40毫米、中部年均600毫米、东部年均800毫米以上,常年内无霜期全年135天。省内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步渐沉,东部是森林茂密的长白山区,中部是松辽平原,西部是草原和湿地的生态区。中部地处松辽平原中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腐殖质含量多,通气和蓄水性能好,连片集中,是著名的“黑土”分布区,素有“黄金玉米带”和“大豆之乡”之称,盛产玉米、水稻、大豆和杂粮杂豆等优质农产品

多年以来,无论是人均拥有粮食数量、粮食商品率,还是粮食调出量、玉米出口量等指标,吉林省都居于全国首位。近年来,吉林省耕地播种面积维持稳定水平,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分别为2014年561.53万公顷、2015年567.92万公顷、2016年567.63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分别2014年500.07万公顷、2015年500.8万公顷、2016年502.17万公顷。2014—2016年粮食作物总产量分别为3532.8万吨、3647.04万吨和3717.21万吨,其中,谷物等农作物产量分别为2014年3420.85万元、2015年3538.93万元和2016年3601.6万元。谷物等农作物是吉林省农业种植业的主要播种品种,播种于全省大部分的耕地上,并贡献出大部分的农业产量和产值。而玉米和大豆又是其中的主要作物品种(表4.1)。

表4.1 吉林省2014-2016年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

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吉林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近年来,我国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给予高度重视,大力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项目,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的建设和新农村的建设。吉林省紧紧抓住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立足省内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不断地加大力度于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推进产业化经营,致力于发展优质粮食、精品畜牧业、高效特产业、农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和劳务经济等主导产业。在农业发展的新时期,遵循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客观规律,立足于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加大力度提高粮食等优势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吉林省农业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育和激励吉林省农业发展的新优势,促进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农业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对农业服务业的需求更为迫切。而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仍然吸收着为数众多的劳动力,由表4.2可见,近十年来,吉林省乡村劳动者数量占全省全部从业人数的比例一直在50%以上,而全省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比一直较低且呈下降趋势。吉林省50%以上的劳动力,其生产总值在2007年只占14.8%,到2016年降至仅为10.1%。

虽然一般来说,农业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随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渐下降的趋势是普遍规律,但由于农业中的第三产业产值包含于农业产值,因此,表4.2数据仍说明吉林省的农业生产和发展远远落后于社会平均生产率和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说明农业经济结构需要调整和优化,应通过发展农业服务业,转移吸收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拉长农业服务业这块“短板”,让农业也能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溢出效应。农业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可以突破传统农业利润率低,农村群众积极性不高的制约,也能为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保障,从而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表4.2 吉林省2007-2016年乡村劳动者比例与农业生产总值比例

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通常来说,在工业化过程中,三次产业之间比重的变化曲线表现各不相同。第一产业比重表现为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呈倒U型,即工业化开始时上升,工业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基本稳定。工业化后期,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生产和生活对服务业需求上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持续上升,第二产业比重开始下降。当工业产出和就业比重低于第三产业时,即完成了工业化,进入服务经济时代。目前,吉林省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但农业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吉林省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农林牧渔业产值比重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为2.93%、2.97%和3.31%,占比极低且发展缓慢(表4.3)。同时,吉林省农村劳动力仍集中于第一产业,并没有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而向第三产业转移,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应适应工业化中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快推进农业服务业发展,优先发展农业服务业,推进三次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表4.3 吉林省2014-2016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农林牧渔产值比重

(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理论上,农业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一个部门,也同样应具备服务业所固有的较高就业增长和收益递增的鲜明特征。考查吉林省2007—2015年乡镇企业的基本情况(表4.4),乡镇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72%—72.26%,且近三年稳定保持72%的比例;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定格在5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7.27%—39.95%。9年期间,稳定异常。可见,在现有统计的乡镇企业范围内,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和增加值比重均低于第三产业单位数量比重,为数近四分之三的第三产业的乡镇企业,仅吸纳二分之一的从业人员,增加值仅占不到五分之二。乡镇企业第三产业,非但未能鲜明体现作为服务业固有的基本特征,反而低于平均水平。说明吉林省服务行业乡镇企业普遍规模偏小且效率较低。而近多年来如此稳定的比例数据,说明农业服务业增长与发展缓慢甚至停滞,落后于其他行业与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平均速度。

表4.4 吉林省2007-2015年乡镇企业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比照2010年世界银行根据人均收入对高、中、低收入国家的划分标准,人均收入低于1056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经济体,人均收入在1056美元至3975美元之间的国家为中下收入经济体,人均收入在3976美元至12275美元之间的国家为中上收入经济体,人均收入达到和超过12276美元的国家为高收入经济体。仅从该标准之后6年的数据看,2016年,尽管吉林省人均GDP已达7961美元,但国民总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差距较大,GNI并未取得与GDP同样的快速发展,即普遍存在的“增产而不增收”“繁荣而不富裕”现象。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16年3921美元、2010年2550美元,与世界银行2010年标准相比尚处于中下收入的经济体之内。而由于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单独计算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则更低,吉林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为2016年1791美元,2010年的人均纯收入仅921美元,属于低收入经济体的范围。

由国际发展的经验看,无论是欧美的先进发达国家,还是后来赶超的日本、亚洲“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在实现人均GDP突破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都表现出相同和类似的特征:首先,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10%以内。大部分欧美先发国家、城市型国家以及亚洲追赶型国家在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的发展过程中都显现出这一趋势,吉林省2016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10.14%,这一比重仍然偏高;其次,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多为35%—45%。例如,挪威的人均GDP由2862美元发展至12650美元时,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32%升到35%,新加坡的人均GDP由4430美元发展至11160美元时,二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则从38%降至37%,都在35%—45%这一区间之内。吉林省2016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47.41%,这一比重接近标准区间,正朝着趋于合理的方向发展;第三,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基本在46%—64%之内。例如在英国,当人均GDP从2217美元发展至7920美元时,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便从53%上升为55%,当韩国的人均GDP从5400美元发展至7970美元时,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由46%升至51%。吉林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多年如一日地徘徊在34%—36%,2016年这一比重达到42.45%,明显提高,但仍显著低于46%—64%的标准。如果比较农村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情况,发达国家的农村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多在10%—15%之间,美国和日本通过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使得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和3.2%,完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而吉林省农村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仅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3.39%,明显低于发达国家10%—15%的水平。

再从整体上考察吉林省三次产业的贡献,通过比较近10年以来按照可比价格计算的吉林省三次产业贡献率(表4.5),吉林省2016年三次产业贡献率与10年前相比,没有太大的改变。由此可以看出,与前面考察吉林省乡村劳动者比例与农业生产总值比例类似,第一产业贡献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波动中逐渐下降,由于统计中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说明在农林牧渔业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农业和农村的服务业发展缓慢。而另一方面,10年以来的第三产业贡献率同样增长变化不甚显著,也说明吉林省服务业的发展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生力军。吉林省的三次产业构成偏离于国际发展趋势,第三产业对经济的贡献能力较弱,其中农村和农业服务业的贡献力极弱,尚未成为吉林省服务业发展的新生力量,影响了吉林省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同时也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促进农民增收以及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表4.5 吉林省2007-2016年三次产业贡献率

资料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总之,发展农业服务业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和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需要。吉林省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时期,农业GDP比重下降,农业经济结构、农民收入结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调整和转型。农业服务业作为调整各种矛盾和制约因素的关键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农业服务业,拉长农业服务业这块“短板”,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加快农业城镇化,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善农业产业结构等起着关键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促进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为传统农业大省的经济起飞找到一条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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