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 2007-2016年吉林省农村居民各项人均年收入
数据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图3.4 2007-2016年吉林省农村居民各项人均年收入(元)
2007—2016年间,相对于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及人均农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人均服务业收入并没有随之出现大幅度的突破性增长,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前两者(图3.4)。农村居民的人均服务业收入一直处于低水平下的缓慢增长状态,说明吉林省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速度仍然较为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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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 2007-2016年吉林省农村居民各项人均收入比重(%)
从各项收入比重看(图3.5),近10年来,吉林省农村居民主要收入结构没有大的变化。服务业人均收入在纯收入中占比非常低,一直在3%左右;农业收入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农业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主要来源,在2016年比重有所降低。从收入构成比重上看,虽然农业生产力水平近10年来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并没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农业服务行业,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
表3.3 2007-2016年吉林省农林牧渔与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岗人员及工资情况
数据来源:吉林统计年鉴
农林牧渔服务业就业情况,由近年来吉林省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岗人员与工资情况(表3.3)可见,2007—2016年吉林省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岗职工人数占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人数的比重多在15—20%水平上波动,近几年来有所降低,都在16%左右,农林牧渔服务业对就业的吸纳程度有所下降。从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看,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逐年稳步提高,2016年达到人均年工资4.8万元,增至2007年的3.5倍。2007—2016年间,吉林省农林牧渔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均高于同期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前者一直维持在后者的1.3—1.4倍左右水平,两者之间绝对差额逐年拉大,2016年差额已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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