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五千年的农耕文化沉淀了众多闻名中外的水利工程和各具特色、因势利导的农田建设,以及在悠久的农业发展历史中积累并沿用至今的宝贵的农业生产经验。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服务业是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是以商品化和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是农业生产专业化的结果。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就已经出现了以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服务业的早期形态。例如对于推广耕犁和牛耕方面:《战国策·赵策》记载:“秦以牛田”;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称牛为“田牛”;秦制定的“厩苑律”,还制定了奖励饲养耕牛的规定。这些都说明了早在秦国就通过大力推广牛耕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汉书·食货志》记载一位叫作赵过的人发明了播种机械“耧犁”,结合开垄和播种于一体的农业机械,一次能耕种3行,使用它一个人一天的耕种面积可达100亩,此项发明较之欧洲要早了1400年。推广铁农具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还十分注重铁器的推广,《孟子·滕文公上》记载:“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说明了当时铁农具就已经非常普及了。西汉通过设在全国的9处“铁官”来管理冶铁生产。如恩格斯所说,“铁使更大面积的农田耕作,开垦广阔的森林地区,成为可能”。病虫害防治方面:以培育和推广抗虫害品种为例,《齐民要术·种谷》中就介绍了14个品种的粟具有“免虫”的特点,此外,还建议通过轮作的种植方式避免病虫害。在推广灌溉工具方面:汉代推广使用翻车,唐代时期水车则得到广泛推广,而且唐代官府还曾经出面制造水车,然后分配给百姓使用。《旧唐书·文宗记》记载:“(大和二年)内出水车样,令京兆府造水车,散给缘郑白渠百姓,以溉水田。”唐代的水车经过改进分为手摇、脚踏、牛转和水轮等几种,在当时不仅普及整个国内,还流传到了日本。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秦国时期有郑国渠、漳水渠、都江堰,汉代时有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灵轵渠、成国渠,这些都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汉书·沟洫志》记载:“田在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在后。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口,其泥数斗。且粪且溉,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宋熙宁二年颁布实施的“农田水利法”,《宋会要辑稿·食货·水利杂录》记载,自熙宁三年至熙宁九年间,全国共兴修农田水利计10793处。清代乾隆年间,黄河流域西安等47州修建灌渠11715条,灌溉面积可达645000亩。客观上讲,我国古代以政府为推广主体、以农业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服务业,大大提高了当时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也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近现代,农业发展仍然是决定着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农业渐渐向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从推行良种、扩大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鼓励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到实行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都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中国的农业却一直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的部门,如何提高农业的附加值,拉升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的产业地位,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入,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给农业的发展注入新的要素。
发展农业服务业是20世纪90年代初就明确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它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一起,共同支撑家庭承包制这一微观基础,并共同构成农村的经济体制。2007年国发7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发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不断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奠定了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中的重要地位,也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的思路和目标。
关于农业服务业的内部构成,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对服务业做出多种不同的分类,布莱逊和达尼尔曾形象地指出:“有多少服务理论研究者就有多少服务业的分类方法。”
1.目前普遍的说法是农业服务业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服务业,二是农村地区第三产业,包括第三产业的多个部门。虽然“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是比较接近的两个概念,很多统计资料中也常以第三产业来代表服务业,但二者是有区别的。首先,第三产业是以剩余法来界定的,即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一切经济活动便称作第三产业。而实际上,即使是第一、第二产业,其所涵盖的经济部门也并没有一个确切统一的范围(如建筑业该如何归属),因此以剩余法来定义第三产业范围也是不精确的,而以生产和提供各类服务为标准来定义的服务业,含义则比较清楚明确。其次,传统三次产业的划分暗含着后一层次产业的发展要单向地、以前面较低层次的产业产品为前提的思想,即第二产业要依赖第一产业生产的产品来提供原料,第三产业需依赖第一、第二产业生产的产品,即三次产业的划分以经济体系供给分类为基础。而服务业的定义和划分的基础则是经济体系需求分类的思想,体现的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再次,在经济结构的含义上,第三产业这一概念是主要针对国内经济而提出的,而服务业则是同时面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概念。因此,尽管“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在许多场合中能够交替使用,但无论经济含义,还是思想方法和理论逻辑上,服务业都是较之第三产业更加符合现代经济特征与要求的提法。
2.依据中国第三产业分类方法,将农业服务业视为农业第三产业划分为: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教育、文艺和广告电影电视;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社会服务业等。
3.依据国际通用服务业分类办法,农业服务业大体可分为六个部分,即:生产销售服务,科学技术服务,农业信息服务,人才智力服务,农村生活服务和农村金融服务。其中:生产销售服务主要是将分散经营整合到社会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之中,促进农业的高产、优质和高效;科学技术服务主要是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信息服务主要是传递市场信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经营管理状况;人才智力服务主要是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各类适用人才,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持;农村生活服务主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缓解农村资金供需紧张状况,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www.daowen.com)
4.依据不同的供给主体,将农业服务业划分为公共性服务业和经营性服务业。由农业服务业的发展以政府推动为主的特征决定,农业服务业的公共属性居多。公共性农业服务业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息、科技推广、教育等内容,经营性农业服务业包括生产销售、仓储运输、加工包装等,在很多农业服务领域如病虫害防治、信贷保险、职业培训等既有公共性服务的内容又有经营性服务的内容。
5.依据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将农业服务业划分为传统农业服务业和新兴农业服务业。其中,传统农业服务业以农机、农技和良种为主要内容;新兴农业服务业以信息、物流、合作组织、会展、保险等为主要内容。
6.依据农业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将农业服务业分为劳动密集型农业服务业、资本密集型农业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农业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农业服务业。
7.依据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服务内容,将农业服务业分为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服务,农事作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金融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等。
8.依据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服务环节,将农业服务业分为产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产中农业生产作业服务和产后农产品销售服务以及贯穿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服务。其中,产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主要包括种子、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的供给以及种养计划、合同等;产中农业生产作业服务主要包括如种植业中的农机作业服务、防治病虫害等植保服务以及畜牧业中的防疫免疫服务等;产后农产品销售服务主要包括农产品的贮存、运输、初加工、包装、销售等;贯穿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服务主要包括农业信息、农业科技推广培训、职业技术培训,以及以农业保险和信贷为主要内容的农业金融服务等。
农业服务业属于新兴产业,以往对于农业服务业内部构成的研究较少且不完整,通过以上分析,由于农业服务业的基本含义就是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兼顾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因此,依据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服务环节来分析农业服务业的内部构成,即能清晰地体现农业服务业的内涵,又能系统地涵盖农业服务业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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