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中的一项具有核心意义的基础性任务,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我国的农业服务业形成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落后的经营体制向市场化经营方式的转变时期,农业服务业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提供服务,贯穿于整个农业生产链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农业服务业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农业的产业链随着服务业的注入得以延伸和扩展。这种扩展是产业经济高度化之后的产业创新,新的产业形态以强大的渗透和扩散效应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传统第一产业与服务业突破产业间的界限相互渗透和融合,既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丰富了产业内涵,又利于改造传统的产业结构,推动了农业的转换和升级,为现代农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服务业元素。三次产业演进的规律表明,作为物质生产部门,农业是满足人们基本生存需要的产业。进入服务经济时代以来,农业自身固有的属性使其发展逐渐呈现颓势,无论价值创造能力还是劳动吸收能力都愈加落后于第二三产业,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然而,无论任何时候、在任何发展阶段,作为基础产业农业都具有无可动摇的地位,即使在后工业时代,依然要大力发展农业,而且,应强调是发展现代农业。农业服务业从多方面服务于农业生产经营,优化现代农业的产业结构,促进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健康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农业服务业伴随各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经历了产生、发展和逐渐完善的整个过程。早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初,为了将成千上万的个体农民纳入资本主义大生产的体系中来,就产生了为农民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因此,各国政府相继建立了相应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的组织。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农业内部的商品经济也日趋完善,许多国家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改造和建设过程。在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力得以快速发展,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同时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农产品商品率显著提高,农业生产各环节中社会分工愈加细化,农民的生产活动对外界的依赖性不断增强,需要更多的社会化服务来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农业服务企业和组织应运而生,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向一体化和专业化发展;同时,为了减少中间环节,保护自己的利益,农民相继联合起来建立自我服务组织,以合作社等形式开展各项农业服务。(www.daowen.com)
家庭承包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础,在家庭承包制度下,没有农业服务业是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人民公社解体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的家庭承包在计划经济框架下进行,家庭的承包地块插花搭配,导致土地经营规模小且地块细碎化分散,经营效益较差。因此在发展农业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中,许多事情无法由单个家庭完成或者单个家庭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尤其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经营已经难以适应大市场的要求,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已提到日程。种田能手和养殖专业户希望扩大经营规模,需要有农业服务机构和组织提供服务。分散的农户也需要周到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来分担劳务和减轻风险。于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乡镇企业发达的苏南无锡县,出现了新型的民营农业服务业组织,成为原有国有涉农服务组织和供销合作社服务组织的有益补充,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事实表明,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逐渐形成了各种形式的个人、合作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专门为农业提供市场信息、金融信贷、生产资料、生产技术指导,以及农产品收购、储运、加工和销售等内容的农业服务。农业服务业,是第三产业在农村的主要组成,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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