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源于技术革命的全球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制度创新,一个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便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显现出的新经济特征,即经济服务化趋势。自此,全球产业结构呈现出“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趋势。发达国家通过发展现代服务业来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科技领先优势,发展中国家则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经济增长,缩小差距。我国自改革初期便对服务业给予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其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中,农业自身固有的属性使其无论是价值创造能力还是劳动吸收能力都愈加落后于第二三产业,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业服务业从多方面服务于农业生产经营,为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提供服务,贯穿于整个农业产业链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服务业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提供物质、装备、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完善的农业服务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发展农业服务业,传统的第一产业与服务业突破产业间的界限相互渗透和融合,既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丰富了产业内涵,又利于改造传统的产业结构,推动了农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为现代农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服务业元素。
作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服务业的发展也是20世纪90年代初就明确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它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一起,共同支撑家庭承包制这一微观基础,并共同构成农村的经济体制。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的需要,对农业服务业的需求更为迫切。2007年国发7号文件对发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不断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奠定了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中的重要地位,也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的思路和目标。2014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服务业不仅仅局限在农业一个领域,而应该是打通上下游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一种业态。通过拉伸农业产业链,把上游的研发和下游的加工、物流、金融、信息等环节融合在一起,最大化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拓展要素利用空间,为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改造传统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便捷的通道。(www.daowen.com)
吉林省是国家的重要粮食主产区,农业经济在全省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农业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对农业服务业的需求更为迫切。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仍然吸收着为数众多的劳动力,农业生产和发展仍落后于社会平均生产率和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通过发展农业服务业,转移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率,拉长农业服务业这块“短板”,让农业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溢出效应。农业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可以突破传统农业利润率低,农村群众积极性不高的制约,也能为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保障,更可以为传统农业大省的经济振兴增加一条新的路径。
在家庭承包经营下,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微观主体,分散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农业自身属性决定,农业生产经营的过程既是经济再生产又是自然再生产,面临市场和自然的双重风险。通过发展农业服务业,提供贯穿整个农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的全方位服务,在行使服务职能的过程中帮助分散的小农户在日益复杂多变的生产经营环境中分担劳务,满足农业服务需求的同时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近年来吉林省在农业服务业方面取得稳步发展,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份相比,受经济基础、管理体制、农民收入、观念、人才等因素制约,总体看吉林省农业服务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仍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吉林省正处在积极建设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农业服务业,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大计。同时,研究农业服务业发展,既能充分体现国家和吉林省的农业发展意图,又能基本囊括涉农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也能为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