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危机企业的突出特点是资金短缺、资金结构不合理、资产质量差、债务偿付压力大,企业为摆脱财务危机,必须针对财务危机的具体症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尽快走出资金和债务困境。
一是在资产运作方面。往往需要千方百计地争取资金注入或资产缩减重组以提高流动性。其中,股东投入资产可以根据企业财务危机的具体情况,投入人力资源或优质资产,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缓解资金不足的矛盾。资产重组是指企业采取资产置换、资产出售、股权转让、收购兼并等方式优化调整企业资产结构的行为。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情况,包括整体资产置换和部分资产置换等形式,其实质是控股股东为保住上市公司采取的注资行为。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通过出售非经营性闲置资产、无利可图资产、已达到预定目的资产、与企业经营目标不相符资产或劣质资产,以筹集资金,缓解财务压力,减轻企业负担。从我国企业经营实践来看,资产重组已成为摆脱财务困难或财务危机的重要措施。据有关统计资料,1998—2000年被实施特别处理的中国上市公司中,平均每家ST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次数高达1.26次。应该看到,由于中国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很多股份掌握在国家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控股的公司之中,而这些股份在改革之前是不能够流通的,目前多数股份的流通性也依然受到限制,这就大大地影响了接管市场在中国证券市场应能发挥的作用。同时,一些实证研究也发现中国困境公司通过重组,虽然会计收益率可以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原红旗、吴星宇,1998;孙铮、王跃堂,1999),但公司在经营本质上改进很小(戴娜,2001)。本书认为,由于目前我国还缺乏一个真正有效的上市公司接管市场和公司退出机制,真正意义上的公司破产法规还没有健全起来,现有上市公司在财务困难或财务危机情况下进行资产重组是被动应对式的短期之举,而不是着眼长远发展的治本之策,资产重组只能缓解一时的财务困难,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运营效率效益和核心竞争力问题。在今后企业重组时,应在解决实际财务困难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发展,注重通过重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www.daowen.com)
二是在债务处理方面。负债规模过大、偿债时间集中是造成企业财务危机的重要原因,为解决债务压力,一般可采取谈判协调、以资抵债、债务重组等方式。其中,谈判协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问题进行谈判,债权人对债务偿付时限、交付利息等做出一定让步,缓解企业财务危机;以资抵债就是用财务困难或危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以闲置资产抵偿债务,典型的是将一些因缺乏配套资金而无法运作的长期资产、企业无暇投入精力运营或不具经营优势的闲置资产出售给债权人或其他人,来抵偿债务或获得抵偿债务的现金;债务重组是当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具体包括资产清偿(即债务企业将自身的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投资、长期资产等转让给债权人)和债转股(即债权人将债权转变为债务人的股权,成为债务人的股东)。在现实情况中,3种方法可以单独或组合运用。但无论哪种情形,都需要债权人作出一定让步,其主要原因是债务人因遭遇财务困难或财务危机,短时间内以难以按既定条件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为最大限度收回投资,只能通过换取资产、股权或降低还债条件等缓解企业的暂时困难,以期能够渡过危机,恢复正常,赢得更多收回债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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