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方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模式营销现状
自2015年以来,我国的几个大型电商巨头看准农村巨大的消费市场,纷纷在乡村投资建设电商服务站。从2014—2017年的三年里,阿里巴巴预算100亿人民币投入“千县万村”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000个县级电商中心和10万个村级电商服务站。2014年底,阿里巴巴与诸暨市合作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和村级服务站,标志着阿里巴巴集团正式开始农村电商战略布局。苏宁云商将建设覆盖全国1/4的乡镇的10000家苏宁易购服务站,京东也加速在农村市场的布局。互联网巨头的“下乡”,与政府政策的引导息息相关。2015年国家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等,以政策形式支持各类资本参与到农村电商的平台建设上来,并积极支持构建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二)农业龙头企业电商营销模式营销现状
目前,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通过国家土地流转政策、家庭农场经营政策、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等的引导,出现了一大批现代化的农业龙头企业,同时也形成了大量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组织。这些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组织都已经开始运用互联网商务改造和升级现有的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3](www.daowen.com)
与此同时,大量省级、市级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也建立了农产品电商营销渠道,各级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也纷纷建立适应自身产品销售的电商营销机构和营销网络。这些农业龙头企业自营的营销平台无一例外地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可见,农产品的农业龙头企业营销模式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是真正实现互联网深度改造传统农业的重要途径。
(三)供销合作社电商营销现状
农村供销社系统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设以来,历经了60余年的发展历程。自2010年开始,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也随着农村供销社系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实施互联网商务的改造以来,农村供销社系统逐步建成了自己独特的一套电商营销体系。目前,农村供销社体系已经建成覆盖全国的“供销e家”农产品电商营销平台。由于其对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具有显著成效,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农村供销社系统建立的电商自营平台“供销e家”,由于其根植于农村、服务于农民的特点,得到了广大农村区域的高度认可。实践证明,农村供销社电商营销模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其他农产品电商营销模式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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