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述TRIZ的主要研究内容为创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知识和工具,但在实际应用该理论之前的前处理与应用之后的后处理仍然是关键的问题。图3-3给出了技术冲突解决原理。
图3-3 技术冲突解决原理
当针对具体问题确认了一个技术冲突后,要用该问题所处技术领域中的特定术语描述该冲突。之后,要将冲突的描述翻译成一般术语,由这些一般术语选择标准技术参数。由标准技术参数在冲突解决矩阵中选择可用解决原理。一旦某一个或某几个原理被选定后,必须根据特定的问题应用该原理以产生一个特定的解。对于复杂的问题一条原理是不够的,原理的作用是使原系统向着改进的方向发展。在改进的过程中,对问题的深入思考、创造性和经验都是必需的。
应用TRIZ的实践已经表明,通常所选定的发明原理多于一个,这说明前人已经用这几个原理解决了一些特定的技术冲突。这些原理仅仅表明解的可能方向,即应用这些原理过滤掉了很多不太可能的解的方向。尽可能地将所选定的每条原理都用到待设计过程中去,不要拒绝采用推荐的任何原理。假如所有可能的解都不满足要求,对冲突重新定义并求解。(www.daowen.com)
上述关于解决一个特定的冲突问题所选定的原理通常多于一个的事实,说明即使对于技术系统,即使39个参数已经够细化了,通常选择一个发明原理也是不够的。而管理系统比较技术系统而言往往更为复杂,因此,化解一个管理冲突所需要依据的原理可能会更多,也就是解的数量可能更多。而如果解的数量过多,则就失去了“特定解”的意义。因此,控制好管理冲突解的数量,是研究将TRIZ应用与管理领域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可能有两个方向:一是将冲突的类型尽可能地细化,以减少对应解的数量;二是将解作优先序排序,以便使管理者迅速获得重要的解,也就是确定主要的管理要素。
由此会引发新的问题:①如果将冲突的类型尽可能地细化,则冲突的种类就太多,因此,控制冲突解的数量问题转化为控制冲突数量的问题;②如果将解作优先序排序,如何获得权重,需要大量的研究工作。
这里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因为管理系统与技术系统不同,如果对解作优先序排序,其权重的确定还需要区分具体的应用对象,也就是说要根据环境要素的变化来安排优先序。因此,管理系统的解集,也就是管理冲突问题解决矩阵将更复杂和庞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