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推进中国—东盟区内服务贸易谈判
从对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承诺表的分析中可知,与第一批承诺相比,各国都增加了开放部门。泰国、中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增加的开放部门相对其他成员国较多。处在第三梯队的文莱和缅甸也积极融入自贸区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不论是东盟老五国,还是经济较不发达的新五国都对各自的服务部门进行了渐进式开放,积极融入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不断增加,中国与东盟各国应继续推进区内服务贸易谈判,加大服务业开放。
2.分层次与东盟整体及各国分别签订服务贸易协议
鉴于东盟10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处于不同层次和阶段,有发展水平最高的新加坡,也有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还有最不发达的老挝、缅甸、柬埔寨。东盟各国服务贸易领域资源禀赋不同,竞争力和比较优势也有所不同,中国应在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进程的总体发展战略下,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与东盟国家加强谈判和磋商,在比较容易达成协议的两个或多个国家先进行磋商,其他成员国按照谈判进程和服务业的发展程度,逐个渐进式加入。同时,充分考虑东盟各国的情况,给予不同国家灵活的、有差别的优惠待遇,有针对性地与不同国家分别签署服务贸易协议。
3.扩大双边服务贸易,削弱对区外市场的依赖性
从本文的分析中发现,随着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加快发展,中国与东盟双边服务贸易额呈直线上升,双边服务贸易额占中国与东盟各自服务贸易额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区内贸易比重的加大有利于削弱对区外市场的依赖,抵御外部经济波动对区内各成员国经济的影响。中国与东盟各国应利用其贸易的互补性,积极扩大双边服务贸易。中国方面,随着中国对东盟各国出口互补性不断增大,中国应该积极利用区域合作机会,继续加大对东盟各国的服务出口。同时,东盟各国也要积极利用其自身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出口,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对中国的出口互补性较高,与中国开展双边服务贸易的潜力较大。
4.整合区内资源,积极推进区内服务贸易合作(www.daowen.com)
中国与东盟双方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决定了双方的服务合作空间巨大,在旅游、金融、运输、商务服务等领域都存在很大的合作潜力。中国与东盟旅游资源互补性强,可以共同建设“无国界旅游试验区”,开展跨国旅游合作。中国应完善人民币在东盟跨境支付渠道,丰富人民币跨境融资和投资产品,为区域内的贸易投资提供完善、安全、快捷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同时中国可以利用东盟各国不同的特点,灵活开展双边服务合作,例如,利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知识、技术、管理优势,发展金融、保险、通信等服务贸易;利用新加坡、泰国的区位优势建立分销中心,发展运输、仓储、零售等服务贸易。
5.完善双边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对服务开放结果进行定期评估
对双边服务贸易开放结果的定期评估有助于对实施服务贸易自由化给贸易双方带来的效果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准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评估掌握服务贸易协议的实施和承诺水平之间的平衡关系,为后续的各国的谈判工作做好准备。评估市场开放效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中国与东盟的双边服务贸易数据能够得到全面合理的统计,但是目前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相关的统计数据匮乏,除了近几年中国开始有了相关的统计,东盟其他国家基本没有双边贸易统计数据,老挝、缅甸、文莱等国对自身服务贸易的统计更是滞后。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完善各国双边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自1991年开启对话进程以来,中国与东盟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实现了双方关系的快速发展,经过了从建立对话、睦邻互信到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道路,中国与东盟的政治友好往来不断加强。今后中国与东盟各国应继续保持双边政治合作,积极推进双边政治经济发展。此外,中国与东盟各国应加强文化交往,在区域合作中,尤其是在东盟多元文化的区域中,增强文化认同感是十分必要的,文化的了解和交流对促进服务贸易有重大的意义。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应加强在文化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的学术交流,对体育、艺术、培训(特别是语言培训)等活动给予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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