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研究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承诺表

研究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承诺表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键词:中国—东盟;服务自由化;第二批承诺《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自2007年7月起生效,各缔约方经谈判在该协议下达成了一揽子具体开放承诺,即第一批具体承诺。因此,本文只专门针对我国和东盟老五国在《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中的第二批具体承诺展开研究。

研究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承诺表

蒙英华 林艺宇[1]

摘 要:本文运用五级分类Hoekman频度指标法从多个层面对《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承诺表进行量化分析,探究各方对服务贸易开放的最新承诺情况;接着将第二批承诺与第一批承诺进行对比,发现无论是市场准入还是国民待遇,我国和东盟老五国在第二批承诺表中承诺的开放度都有显著提高;随后依据对比分析的结果,探析第二批承诺表的影响;最后从五方面提出我国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中国—东盟;服务自由化;第二批承诺(www.daowen.com)

《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自2007年7月起生效,各缔约方经谈判在该协议下达成了一揽子具体开放承诺,即第一批具体承诺。2011年11月,我国和东盟各国在该协议下谈判达成第二批具体承诺,进一步推进了双边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但目前尚未有学者对第二批具体承诺表展开专门研究。研究我国和东盟各国在该服务贸易协议下作出的最新开放承诺,不仅对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有重要现实意义,对我国参与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安排也有重要示范作用。东盟内部各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呈现出明显的梯队性质:东盟老五国为水平较发达的第一梯队;其他五国为水平较落后的第二梯队,其占东盟(十国)的比重之和仅为5.45%。此外,属于第二梯队的五国服务贸易分部门数据常有缺失。因此,本文只专门针对我国和东盟老五国在《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中的第二批具体承诺展开研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