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我国的社保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参保职工领取养老金是国家赋予离退休人员的一项专属财产,离退休人员一旦死亡,其权益自然消失,任何第三人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继续获得养老金。4)2016年6月20日,《三门峡日报》报道,“日前,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对外宣布,截至5月底,该中心对31名多领、冒领养老金人员进行了依法追缴,追讨金额27.8万元。”
按照我国的社保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参保职工领取养老金是国家赋予离退休人员的一项专属财产,离退休人员一旦死亡,其权益自然消失,任何第三人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继续获得养老金。但是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出现多起冒领事件,而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部门信息缺少共享和联动,使得查出十分困难。
以下是被新闻机构披露的冒领事件:
1)2015年12月3日长江网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爱武、周晓利用自身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12~2014年,虚报冒领养老券套取财政资金92.4万元并据为己有,上述两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4]。
2)《新晚报》2015年5月15日讯,事业单位职工陈文去世15年了,但他的女儿陈丽并未给他办理户口注销和火化登记,还以他的名义领取退休金达10余万元[5]。(www.daowen.com)
3)2014年6月有人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一名去世6年的人,其退休金一直被人冒领,事发河南开封尉氏县,《河南商报》记者向当地纪委反映,确有此事,当地纪委展开了调查[6]。
4)2016年6月20日,《三门峡日报》报道,“日前,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对外宣布,截至5月底,该中心对31名多领、冒领养老金人员进行了依法追缴,追讨金额27.8万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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