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 to Customer,BtoC或B2C)。这是人们最熟悉的一种电子商务类型。最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类电子商务也迅速发展,大量的网上商店利用互联网提供的双向交互通信,完成网上购物。例如,在互联网上目前已出现许多大型超级市场,所出售的商品一应俱全,从食品、饮料到计算机、汽车等,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消费品。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双方交易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省了各类不必要的开支,因而这类模式得到了人们的认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国内知名的当当网就属于这种类型。
(2)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BtoB或B2B)。有业务联系的公司之间相互用电子商务将关键的商务处理过程连接起来,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向它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或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付款等。这一类电子商务,特别是企业通过私营或增值计算机网络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方式所进行的商务活动,已经存在多年。这种电子商务系统具有很强的实时商务处理能力,使公司能以一种可靠、安全、简便、快捷的方式进行企业间的商务联系活动,并且达成交易。典型网站有阿里巴巴等。
(3)企业对政府(Business to Government,BtoG或B2G)。这种模式包括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各种手续的报批;政府通过互联网发布采购清单,企业以电子化方式响应;政府在网上发布管理条例,以电子交换方式来完成对企业的征税等。这些都属于电子政务的一部分。在电子商务中,政府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推动电子商务的管理和规范。
B2C、B2B和B2G三者的关系如图1-1所示:(www.daowen.com)
图1-1 B2C、B2B和B2G三者的关系
(4)消费者对消费者(Customer to Customer,CtoC或C2C)。实际应用中较多的是个人物品拍卖。互联网为个人经商提供了便利,任何人都可以“过把瘾”。各种个人拍卖网站层出不穷,形式类似于“跳蚤市场”。国内的淘宝、易趣都是目前比较活跃的C2C网站。
(5)消费者对政府(Customer to Government,CtoG或C2G)。这类电子商务活动目前还不多,但应用前景广阔。居民的登记、统计和户籍管理,以及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契税,发放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及其他社会福利,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个人日常关系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税制改革,政府和个人之间的直接经济往来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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