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要点】
2.掌握申报的关键点:申报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由四个环节构成: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转运货物。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特征和流程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地点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的进境地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的出境地向海关申请。
当进出口货物申请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海关的货物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海关的货物启运地申报。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规定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口的货物,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货物的主管海关申报。
2.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期限的最后1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海关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
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关按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对属于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3.申报单证
基本单证: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特殊单证主要是指进出口许可证件、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减免税证明、外汇收付汇核销单证、担保文书等。
预备单证:预备单证主要是指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书、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报关单: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报关单是主要单证,而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需要时提交)是随附单证。(www.daowen.com)
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4.申报前看货取样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申报前向海关要求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
5.申报方式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先后顺序,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在某些边远地区,海关没有配备电子通关系统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以纸质报告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在实行无纸通关项目的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也可以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
6.电子报关
终端录入方式,委托EDI方式,自行EDI方式,网上申报方式。
7.提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完成电子申报后,在计算机上打印纸质报告单,随附必需的申报单证,提交给指定的海关,由海关审核,确定是否进行查验,并开具税费缴纳书。
在采用电子和打印纸质报告单申报的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8.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以后,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内容不得修改,申报也不得撤销。但是有以下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以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后重新申报:
(1)由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
(2)海关放行出口货物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时;
(3)报关员或者专业预录入企业人员在计算机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非涉及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税费征收、海关统计指标等内容的差错;
(4)海关在商品归类、商品估价后认为需修改申报内容的。
由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申报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的,海关可以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行处罚。对其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受海关处罚后,可以申请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后重新申报。对其中构成走私,海关作出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后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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