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税区有两个突出的优势: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
一、保税区的政策优势
可概述为“免证、免税、保税”政策。
(1)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免领出口许可证、免征出口关税和出口增值税。
(2)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3)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配件,予以免税。
(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免税。
(5)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予以保税。
前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范围以外的货物或者物品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应当依法纳税;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从事保税性质加工、其加工产品全部出口的,免征加工环节增值税。
保税区是中国大陆具有“境内关外”性质的、开放度最大的特殊经济区域,除了具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以外,还具备以下独特的政策优势:
(1)境内外企业、组织及个人均可在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易及相关业务。
(2)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储存的货物不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仓储时间不受限制。(www.daowen.com)
(3)国外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自由进出。
(4)保税区中外资企业均可开外汇现汇账户,实现意愿结汇,从事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贸易不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
(5)区内货物可以在保税状态下进行分级、包装、挑选、分装、改装、贴商标或标志等商业性加工。
(6)境外企业的货物可委托保税区企业在区内储存并由其代理进口销售等。
2003年7月,我国正式批准天津、上海等地保税区开展赋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试点工作,从而结束了保税区企业没有贸易进出口权的局面。港区联动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则更为进口贸易的发展拓宽了道路。
二、保税区的区位优势
所谓区位优势,从经济角度讲,就是指设定的区域在走向国际市场,实现生产要素、产品及技术等在国际、国内的自由流动的过程中,其地理位置所显示出的独特的优越条件。利用区位优势设置的特殊经济区域,辅之以优惠政策和良好的基础设施来创造该地区的竞争优势,是一国政府强化对外来资金和技术吸引力、出口贸易扩散力、走向世界经济一体化能力的优势再造。这种优越条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表现为具有便利的交通,使这一地区在国际交往、资金、人员及商品等经济上的交流十分方便。具有这种优越地理位置条件的地区一般都在沿海,那里有良好的港口条件。沿海地区海上交通不仅便利、畅通,而且海运成本低于任何一种陆上运输方式的成本,能够很方便地实现与全球各国、各地区经济上的交往。
第二种区位优势是因与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邻而产生的经济联动效应。两地毗邻,发达地区或国家在经济上会对落后地区产生较强的示范和带动效应,而且也容易使落后地区的经济运行方式与邻近发达地区对接,形成一定空间内的经济联动或一体化经济带。
第三种是具有丰富而廉价的自然资源。以丰裕的自然资源为条件,可以大量引进外来资金、先进技术,可以加强海内外经济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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