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卸集装箱过程中,理货员应在船上或船边计箱数,核对箱号,检查箱外表和铅封,填制集装箱理箱单及相关单证。集装箱船理货工作的开展,与港区的生产计划有着密切联系。
一、进港集装箱理箱操作
(一)卸船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资料
向船方或者其代理索取进港集装箱舱单、集装箱积载图、危险品清单、冷藏箱清单及倒箱清单等。如果该船首次挂靠,应向船方或其代理索取有关船舶的资料,核对好后通知单船理货长。
2.派工
根据预先派工计划,作业前及时与港区的调度联系确认船舶的靠泊时间、地点,派出单船理货长和理货员,安排每条作业线的理货员,准备好相关的空白理货单证、相关资料及理货用具等。
3.了解到港情况
了解装载情况,商定对残损箱及空箱的处理方法。联系船方了解残损情况,商定验残方法和卸箱时注意事项,了解一些困难作业的作业点情况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操作。
(二)卸船理箱工作过程
(1)理货员根据与舱单核对的积载图理箱,合理到位,认真核对箱号,检查箱体和铅封是否完好,并在积载图上逐一核销,一个舱位结束时需填写“单船理货交接记录”,并报理货长。
(2)如发现进港集装箱外表原残或铅封断失,理货人员应联系船方验看确认,并记载在理箱单上,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一份。对铅封断失的集装箱,理货员应重新施加铅封,并在理箱单上写明铅封号。
(3)理箱过程中发现箱号与单证记载不符的集装箱,理货人员应及时与船方或者其代理联系,确认后方可卸船。对进港舱单没有列明的而船方坚持卸船的集装箱,应按溢短箱处理。
(4)由于船方原因造成待时的,单船理货长需根据实际待时时间编制待时记录并请船方确认。
(5)工班结束后,需编制理箱单,确认节假日、夜班工作时间。
(三)完船和签证
(1)在全船理箱结束时,单船理货长应根据理箱单和舱单,汇总编制集装箱溢短/残损单:进港一式六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海关、船代、集装箱公司、船方各一份;出港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集装箱公司各一份。绘制出港集装箱积载图一式六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四份、船代一份。制作理货证明书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船代各一份。
(2)卸船结束后,与船方签证,确认理货结束及理货情况。
二、出港集装箱理箱操作
(一)装船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资料
通过EDI或者从港区相关部门取得集装箱预配图、大副收据/场站收据、装载清单等,审查出口集装箱预配图、大副收据/场站收据、装载清单内容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如果不符,需及时和船公司或者港区取得联系,确认更正。
2.派工
根据昼夜生产计划,派出单船理货长和理货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准备相关空白理货单证。
3.索取预配图
单船理货长在作业前应向船公司或者其代理人、港区索取预配图,核对出图时间和船舶结构。
4.了解装载要求(www.daowen.com)
了解船舶的装载要求,征求船方对特种箱的装载要求,如危险品、冷藏箱、超限箱等。
(二)装船理箱工作过程
(1)严格按预配图装船,不同卸货港集装箱严禁随意混装,如果要对某列、层的集装箱混装,在不影响卸货港卸船作业的情况下,应取得船方的指示。
(2)理货员根据集装箱装船预配图理箱,认真核对箱号,检查箱体和铅封是否完好,并在装船预配图逐一标注已装船集装箱的箱号。一个舱位结束时需填写“单船理货交接记录”,并报理货长。
(3)理货员应常与库场理货(内理)核对,理箱单须由库场理货核对签认。
(4)如发现出港集装箱外表残损或铅封断失,理货人员应联系集装箱公司或装箱单位处理。如无法及时处理,应将相应情况记录在理箱单上。
(5)装箱过程中如要加载或者退关,应该有港区或者船方的相关书面通知。
(三)理箱结束工作
在全船理箱结束时,单船理货长应根据理箱单等单证汇总相应数据,核对集装箱清单数据,检查是否有错装、漏装,编制理货业务凭证、集装箱溢短/残损单。集装箱溢短/残损单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集装箱公司各一份。绘制集装箱积载图一式六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四份、船代一份。制作理货证明书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船代各一份。
三、集装箱装箱、拆箱理货操作
(一)交接
对船方负责箱内货物的集装箱,应根据装拆箱单位通知,在装拆箱时派出理货人员到场理货。在港区装拆箱,与仓库或集装箱公司办理货物交接;在港区外装拆箱,与收发货人办理货物交接。编制装/拆箱理货单一份,须经装拆箱单位签字,货物残损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根据进口理货单,汇总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一式五份,提供船方、海关、船代、收货人各一份。根据出口理货单,批注装货单。收发货人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对集装箱内货物进行理货时,根据装拆箱单位通知,在装拆箱时派出理货人员到场理货。
(二)装箱理货
在装箱前,向场站索取装箱预配单或其他装箱资料。核对集装箱箱号,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完好、密封状况、清洁度、地板有无破损、箱内是否潮湿或有异味,如有残损、潜在危害货物安全的损坏,应及时和场站或发货人联系处理。
(1)理货员应该核对装箱货物的标志、件数及包装等进行理货,填制装箱理货单,与场站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果是拼箱货,应核对货名,分清标志,确保隔票清楚。
(2)理货员协助和指导工人做好箱内货物的记载工作。主要对货物的绑扎、衬垫、加固等,在确保货物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分布,充分利用集装箱的有效容积。
(3)对一些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危险品同装一箱时,应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的隔离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进行有效的隔离。对包装破损、货物残损原则上应更换包装、换货才能装箱,否则要发货人确认才能装箱。
(4)对实际装箱的货物数量与装箱预配单或其他装箱资料不相符的,按实际理货数量制作装拆箱理货单。如果实际装箱的货名、标记与装箱预配单不一致,不得装箱。
(5)在货物装箱后,理货人员应对集装箱施加铅封。
(三)拆箱理货
在拆箱前,向场站索取进港集装箱拆箱舱单或提货单,必要时索取拆箱单。在理货前,必须确认海关已放行或接到海关监管指令后才能进行。核对集装箱箱号、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完好、铅封是否完好,如有残缺需及时做好记录。
(1)理货员应对照相关单证核对箱号、铅封进行理货,核对货物的标志、件数及包装等,厘清数量、分清残损,做好记录。
(2)对拆箱集装箱,理货人员应验封。如发现铅封断失或拆箱单位自行启封,对箱内货物的数量短少或残损不得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由拆箱单位自行负责。对船方签认铅封断失的集装箱,不论船方是否负责箱内货物,在启封前,理货人员均应到场验封、理货。
(3)对拼箱货物拆箱理货,理货人员应该认真细致地做好箱内货物的分票工作,仔细核对各票货物的标志,厘清数量。
(4)在拆箱过程中出现实际货物与进口集装箱舱单(提货单或装箱单)产生溢短的情况,应做好相应的溢短记录;有原残的需做好原残记录。
(5)理货结束后,正确编制拆箱理货单,注明理货时间、拆箱地点,且需场站人员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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