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货工作程序:如何避免错装及问题及时处理》

《理货工作程序:如何避免错装及问题及时处理》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货人员收到单证资料后,要立即着手进行相关准备工作。理货人员发现问题后,应向大副提出,以便及时纠正。对不同卸货港、转口港和选择港的装货单,应分别单独排列,防止发生错装。核对标志主要是核对货物的主标志和卸货港名称。

《理货工作程序:如何避免错装及问题及时处理》

一、装船理货程序

(一)装船前的准备工作

船舶装货前24小时,船舶代理人将载货清单、装货清单、危险品清单和经船方确定的货物配载图等有关单证资料送交理货机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将经港口仓库确认并批准货物堆放位置的装货单附页和经海关核准放行的装(收)货单一起送交理货机构。理货机构收到这些单证资料后,要进行整理和登记。如发现问题,需及时联系解决。然后将有关单证资料交给指派登轮的理货人员使用。理货人员收到单证资料后,要立即着手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1.核对装货单和载货清单

装货单是理货人员验收货物和装船理货的凭证。载货清单全称是“国际航行船舶出口载货清单”,习惯称为“出口舱单”或“舱单”,是船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按卸货港顺序汇总编制的,以供理货人员了解和掌握全船所载货物的总件数和总重量。核对装货单和载货清单,应以装货单上记载内容为准。如发现两者内容不一致,应按装货单修正载货清单。应核对的内容如下。

(1)港口名称。港口名称包括货物的卸货港和目的港。有的货物的卸货港和目的港是一致的,有的货物的卸货港不是目的港,而是转口港或选择港。

(2)标志、货名、包装。标志包括主标志和副标志。

(3)件数和重量。件数和重量是最重要的核对内容,不能有丝毫的差错。

(4)对未到货物的处理。由于发货人未将货物送到港口库场,或海关验货未放行,或发货人没把货备齐,或发货人和港口库场对货物件数有争议等原因,使装货单未到理货人员手中。此时,理货人员应在载货清单上标明未到的装货单,或另外列一张未到货的清单以便下一班理货人员掌握。

2.编制舱口装货计划表

舱口装货计划表是理货长根据货物配载图和装货单,按舱口分层次编制的全船装货顺序计划表,俗称“进度表”。编制舱口装货计划表的要求如下。

(1)将装货单按编号顺序排列。

(2)根据货物配载图和装货单,按卸货港顺序可分为舱口和层次圈配载图上的装货单号,同时在装货单上填明装舱位置。

(3)将同舱口、同层次、同装货港的装货单,按不同货类、不同性质、不同积载要求、不同包装式样、不同货物来源加以分开;将同货类、同性质、同包装式样的零星小票货物集中在一起。

(4)将转口货和选港货的装货单按不同的转口港和选择港分开。

(5)将危险品、贵重品、使馆物资、重大件等特殊货物的装货单单独分开。

(6)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不同舱口、不同卸货港编制进度表。

(7)大宗货、大票货和散装货,应在进度表上分别注明装入各舱的货物数量。

(8)加载、退关货物,应在进度表上注明加载、退关的货物件数和重量。

(9)在进度表上计算出装入各舱口和层次的货物总件数和总重量,各卸货港(包括转口港和选择港)的货物总件数和总重量。然后,计算出全船装货的总件数和总重量。最后,把计算出来的各项数量与载货清单计算出来的各项数量相核对,务必两者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找出原因,直到两者数量完全相同为止。

3.准备所需物品

准备登轮工作所需的单证、资料和理货用品。

4.与大副联系有关事宜

(1)了解和核对卸货港顺序。配载图上的各卸货港是由船方确定的,为了确保卸货港顺序的正确无误,理货人员有必要仔细地进行检查,且与大副进行当面核对。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应与大副磋商,进行适当调整。

(2)修正配载图上错配、漏配、重配的装货单。配载图上标明装货单编号用来表明每票货物的装舱位置。理货人员在编制进度表时,可能会发现货物配载图上有错配、漏配和重配装货单的现象。错配,是指将不同卸货港的货物或性质互抵的货物混配在一起。漏配,是指部分货物没有配置在配载图上。重配,是指同票货物重复出现在配载图上。理货人员要把错配、漏配、重配的装货单送交大副,由其重新确定装舱位置。

(3)纠正配载图上存在的问题。由于船方对货物的实际情况不了解,因此在编制配载图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货物轻重、大小搭配不合理等。理货人员发现问题后,应向大副提出,以便及时纠正。

(4)了解衬垫隔票要求。对衬垫隔票总的要求,船方在配载图上备注栏内已经标明。但在装货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具体情况,如衬垫隔票的物料来源、对某种货类衬垫隔票的具体要求等,都需要理货人员联系船方解决。

(5)装卸事宜。向船方了解船舶吊杆的安全负荷量、重大件的起吊设备、冷藏舱打冷气的时间、夜间作业舱内安装灯光及外档作业提供绳梯等,向船方介绍装卸作业时间、工班作业舱口等。

(6)理货事宜。与大副联系商定工作的地点、时间,以及夜班作业发生问题如何处理、船方值班人员安排等。介绍理货方法,征求船方对理货工作的要求等。

理货长应将与船方洽谈的有关事项记录在交接簿内,以便交接人员掌握情况。

(二)装船过程中的理货工作

1.熟悉装货单,准备理货

装货单是理货的依据,理货人员要注意相关事项。

(1)掌握本舱口所装货物的种类、卸货港顺序。

(2)掌握货物积载的位置和要求,尤其是特殊货物。

(3)了解货物衬垫隔票的要求和物料的来源。

(4)了解直装或现装货物的来源、操作过程和交接方法。

理货人员要将装货单附页抽出,按卸货港顺序、货物种类和性质、包装式样及积载要求等排列好装货的先后顺序,同时根据附页上注明的货物来源、堆放地点,尽可能把同一货位的装货单排列在一起,以便于仓库发货和工人装货。

对不同卸货港、转口港和选择港的装货单,应分别单独排列,防止发生错装。

对重大件、危险品的装货单,应先查看货物装舱条件和货物实际情况,以便指导工人装船。如发现货物不宜装在预装处,应及时通知理货长。

对冷藏货,应事先通知船方停止冷气,以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同时要求船方准备好隔垫物料以备使用。

对直装、现装货物,应先了解驳船和车辆停靠位置,记下车、驳号,然后通知海关人员到现场验放装货单。

2.凭单装船理货

从港口库场装船的货物,装船前理货员凭装货单先到港口库场检查核对货物,然后再将附页交给库场员凭以发货装船,或将附页交给装卸工组凭以到库场提货装船。直装、现装货物,凭装货单收货装船。

在装船过程中,理货员在船上或船边凭装货单逐票核对货物标志,点清件数,检查包装。

核对标志主要是核对货物的主标志和卸货港名称。如发现标志不符,应通知库场员,待解决后方能装船。

理清件数指对杂货,要逐票点清件数;对大宗货物,工人必须要坚持做到定量画钩,理货人员复查,点清数量;对直装、现装的货物,要在船上或船边与发货人或驳船船员画钩计数,按钩交接清;对船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装船前应通知船方共同进行点交点接,理清数量。

检查包装的重点是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整,保障货物完整无损地装船。如发现下列情况,原则上不能装船:

(1)木箱、木桶等硬包装发生变形;

(2)包装外表加的铁带、铁箍出现松弛、断裂或脱落;

(3)包装内有晃动或破碎的声响;

(4)包装外表有渗漏、污染痕迹;

(5)袋装货的袋口松散;

(6)桶装货的塞、盖脱落;

(7)各种包装发生破损;

(8)动植物、食品出现腐烂、发霉气味;

(9)其他明显的包装异常、损坏等。

3.监督装舱

在装货过程中,理货人员要指导和监督工人装舱积载和布置衬垫隔票。

在装舱积载过程中,主要是指导每批或每票货物的积载位置和堆码要求,尤其是在轮班装货时更要严格按照船方要求指导装舱积载。在装舱位置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控制发放附页的数量,尽量做到整票装清。在装船过程中,如遇上暴雨,要特别注意舱内货物是否被雨淋湿和破票货物未装船的件数以及它们所在位置。对在船边交接的货物,要经常检查舱内积载情况,防止工人随意变更积载位置和乱堆乱放。对船方提出的要求,要及时转告工人和有关部门。

衬垫主要根据船方的要求进行布置,理货人员要将衬垫要求和衬垫物料来源通知工人。如事先需要船方验看的,应通知船方验看后再装船。

隔票需理货人员直接指导装卸工人进行。下列情况需要进行隔票:

(1)不同卸货港的货物装完后,需要进行隔票才能装其他卸货港的货物;

(2)不同转口港或选择港的货物装完后,需要进行隔票才能装其他转口港或选择港的货物;

(3)同包装不同票的货物在某一票货物装完后,需要进行隔票才能装其他票的货物;

(4)船方要求隔票的其他货物,需隔票后才能继续装船。

4.编制单证

在装船作业过程中,理货人员应填制计数单;整票货物装上船后应如实批注装货单;如发生理货待时,应填制相应的待时记录。

5.复核计数单和装货单

核对内容包括:

(1)核对计数单上填写的装货单编号、标志、包装及件数是否与装货单相符合;

(2)复核计数单上填写的总件数和总重量是否正确;

(3)对直装、现装货物,要核对计数单与随车清单或驳船清单是否相符;

(4)整票货物未装完时,要核对计数单上填写的计数与装货单附页上签注的件数是否相符;

(5)复核已装船的装货单编号和份数与计数单上填写的是否相符。(www.daowen.com)

6.销账进度表和载货清单

理货人员要在复核计数单和装货单的基础上圈销进度表,俗称销账。这是装船理货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因为它是全船装货进度的综合反映,是绘制积载草图的依据,也是确定出港总数的基础。

根据已装船的装货单,在载货清单的件数栏上画一个圆圈,在发货人栏上注明装舱位置,以表明该票货物已装船、发给理货人员的装货单已收回。通过圈销载货清单,可随时了解装船动态,掌握货物未装船的存余票数,以便与发货人核对装货单已装船数和存余数,船舶离港后可作为核查船方查询单的原始资料。

7.交接班

理货人员的交接班有时是在装船作业过程中进行的,因此交接班的理货人员应在理货岗位上进行交接。接班理货人员应提前到理货岗位,交班理货人员在接班理货人员未到前不能擅自离开理货岗位。

(三)装船结束时的理货工作

一般要求在装船结束后两小时内完成全船的所有理货工作,特殊情况除外。这对理货人员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时间短、收尾工作多,客观因素影响比较大,因此要求理货人员要提前做好结关准备工作。在两小时内要完成一般事务、编制单证和船方签证三项任务。

1.一般事务

(1)检查和整理好所有理货单证和其他有关单证资料。

(2)检查和处理好最后一批装货单。

(3)复核装船货物的总件数和总重量,复核装船货物的分港数和分舱数。

(4)复核退关的装货单编号和货物数量。

(5)向港口库场了解是否有遗漏货物,残损货物是否全部装上船。

(6)向各舱理货员了解装货结束时间和其他有关事宜。

2.编制单证

(1)填制最后一份装货单和待时记录。

(2)编制完货物分舱单和理货证明书。

(3)完成货物积载图的绘制工作。

3.船方签证

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提请船长或大副签认最后一批装货单、理货证明书和货物积载图等单证。

签证结束后,理货人员应携带所有单证资料及理货用品离船,然后将全船的单证资料整理好交主管部门,并汇报有关情况。

二、卸船理货程序

(一)卸船前的准备工作

船舶到港前24小时,船舶代理人应将进口舱单、分舱单、积载图、危险品清单及重件清单等有关单证资料送交理货机构,货方代理人应将进口货物的详细资料送交理货机构。理货机构根据进港舱单和进港货物有关资料制成若干份分标志单(又称分唛单)、一份销账进度表和一份流向单,交给登轮的理货长使用。

理货人员收到单证资料后,应着手进行下列准备工作:查阅和整理单证资料,联系港口调度和库场了解船舶停靠泊位及时间、卸船作业计划、货物流向或库场货位安排,着重掌握有关情况。

(1)船舶性质和国籍。

(2)货物的来源和装货港,各舱货物的种类、性质、数量和积载情况。

(3)卸船作业计划,货物现提数量和流向,进港口库场的数量和堆存地点。

(4)对成套设备、重大件、危险品及贵重品等特殊货物的卸货安排、装卸工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和对理货工作的要求等。

(5)主管部门对理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6)在交班簿上填写各舱的重点货种、注意事项、交接办法和验残要求等内容。

船舶靠泊后,理货人员应登轮向船方大副了解有关情况。

(1)装货港装货时的天气情况、装卸工艺、操作方法及理货方法,有无数量争执和退关,有无残损批注和保函等。

(2)船舶在航行途中的天气情况,有无海事报告等。

(3)船舶在中途港的装卸、理货情况,过境货的隔票情况,备用袋的存放位置等。如装有车辆,要索取相应钥匙。

(4)了解舱内货物的积载、隔票情况。

(5)商定原残货物的验残方法和要求。

(6)征求对理货工作的要求和卸货注意事项。

(7)尽可能借阅装货单和装货港的理货单证。

理货人员要将向船方了解的情况记录在交接簿内,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卸船过程中的理货工作

1.与装卸人员协调

(1)介绍舱内货物的种类、性质、票数和积载隔票情况。

(2)介绍残损货物的验残要求,要求装卸工组发现原残货物立即通知理货员,未经理货员处理不得随意搬动;要求装卸工组能实事求是地签认理货员编制的工残记录。

(3)要求装卸工组必须按票起卸,配合理货人员做好分票工作。

(4)要求装卸工组在卸精密仪器、使领馆物资、展览品等贵重货物时,要轻拿轻放,注意货物倒置标志;卸大宗货物时,要做好定量钩。

(5)要求装卸工组发现混票或隔票不清现象及时通知理货员,经理货员处理后再起卸。

2.理货作业

(1)凭分票标志单进行分票、理数。

(2)处理原残和工残货物。

(3)与港口库场或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4)将船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通知装卸指导员。

(5)协助装卸工组联系船方解决起落吊杆、起货机故障,安装照明设备及舷梯等问题。

(6)协助装卸工组联系船方指导起卸重大件、危险品和作业困难的货物。

3.交接班

(1)交资料。交班理货人员要将所有单证资料向接班理货人员交接清楚。

(2)交情况。主要交卸货进度、全船理货数量、货物残损情况、向船方了解的情况,以及卸船理货注意事项等。

(3)交要求。交分票、理数、验残要求,交指导工人按票起卸要求,以及交办理货物交接手续要求等。

(4)交问题。交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和处理情况、交接情况。

以上交接内容,除了口头交代清楚外,还要将一些重要内容记录在交接簿上。

(三)卸货结束时理货工作

卸船结束时,一般要求在两小时内完成全船的理货工作。卸货后的理货需要完成一般事务、编制单证和船方签证三项任务。

1.一般事务

(1)检查和整理好所有理货单证和其他有关单证资料。

(2)复核卸船货物的总件数和残损货物数量、内容。

(3)了解是否有漏计和漏卸货物,了解卸货结束时间等。

(4)与港口库场核对全船理货数量,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核对现提货物数量。

(5)确定卸船货物的溢短数量和残损货物数量、内容。

2.编制单证

(1)填制最后一份日报单和待时记录。

(2)编制理货证明书、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等。

3.船方签证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请船长和大副签认理货证明书、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等。

签证结束后,理货人员应携带所有单证资料以及理货用品离船,然后整理好全船的单证资料交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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