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合力,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式,为制造企业脱离困境、“去产能”保驾护航。
第一,引导制造企业在国内国际双循环背景下实现过剩产能转移。对于国内大循环来说,政府应引导落后冗余的产能逐步转移至先进且高效的制造企业,实现国内制造业非市场交易性环节的供需匹配。同时,政府应以我国各省市自治区为单元,引导形成区域间的产能转移小循环,精准整治与缓解区域内的产能过剩问题,鼓励形成过剩产能正向转移、技术管理销售反向转移的双向转移路径。除国内大循环之外,还应培育国际大循环,应鼓励制造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以缓解产能过剩,首先是“走出去”,我国政府应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深入建交,打造多边贸易,聚集投资关系,将过剩产能转移至国外需求侧,实现制造企业“走出去”。其次是“引进来”,政府应该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助力制造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鼓励制造企业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制造业各产业的集中度是去产能政策的发力点,兼并重组能够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并提高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需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兼并小型制造企业及大型制造企业间的整合活动,从而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实力制造业集团。同时,政府应破除国营和民营制造企业间的兼并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中来,修订与改善市场准入标准与扶持条件,保证兼并活动的公平与公正。最后,政府应鼓励社会资本流向中小型制造企业,拓宽中小型制造企业的兼并重组渠道,帮助小型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提高中小型制造企业的产业集中度,以促进去产能改革。
第三,组织并开展过剩产能淘汰督导与检查工作。对于产能冗余的重点制造企业和行业,政府应制定相应的督导与检查计划,不仅要成立去产能领导与检查小组,定期对重点制造企业进行观摩与排查,以检查是否仍存在过剩产能无法化解或者管理者拒绝化解的情况,而且要邀请多方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成立专家小组,对制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在面临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去产能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达到解决制造企业过剩产能问题并减少冗余产能新增的目的。为了提高制造企业管理者的去产能意识与大局观,政府应建立产能违规举报监督平台,鼓励各个制造企业时刻关注自身及周边同类制造企业的运营情况,对有效监督与举报行为进行表彰奖励。(www.daowen.com)
第四,降低制造企业金融与财务风险。政府应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扶持效益和前景乐观的制造企业,对去产能不达标且警告整改无反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进行干预,采取停止新增授信和续贷的手段,维护制造企业金融市场秩序和谐平稳安全。同时,政府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造企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与大数据服务平台,使信息传递的各种渠道积极发挥协调联动的功能。此外,针对制造企业可能发生的重大财务风险,政府应启动监控预警机制,不仅要实时把控宏观市场的动态,还要预测到微观管理对未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找到对制造企业普遍适用的问题与潜在风险点防范与化解的措施。
第五,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再就业工作。制造企业在进行去过剩产能工作过程中难免会使部分企业员工面临转岗甚至下岗的问题,政府要监督落实职工安置工作。首先,政府要保障失业保险制度与稳岗补贴工作的落实,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和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制造企业,减少制造企业与员工间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确保劳工纠纷事件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其次,成立沟通走访小组走进制造企业,与员工深入交谈,了解困难职工现状和需求,并制定推行相应的解决方案与政策。最后,将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纳入去产能再就业与创业的政策扶持系统,为其提供专业招聘会、再就业与创业学习培训、人才补贴和创业担保等服务。
第六,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并打造高端产能。在“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的背景下,政府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为国家科研机构与重点制造企业的合作搭建桥梁,引导两者合作、成立制造业重点技术团队来研发适应当下“互联网+”智能新时代的高端材料与产品。同时政府也要对制造企业提升自主研发实力的活动予以资金支持。此外,鼓励制造企业降低或摒弃对传统动能的依赖,转变其发展观念和战略角度,致力于新产业、新动能的挖掘与发展,以此打造高端化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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