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出,内部控制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进一步,我们将以这五大要素作为因变量,从内部控制要素层面考察《分类分批实施通知》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参照廖义刚和邓贤琨(2017)的方法,我们使用“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中的要素分指标(INDEX)作为内部控制要素的代理变量,INDEX一共包含五个分指数,即内部环境指数、风险评估指数、控制活动指数、信息与沟通指数与内部监督指数。值得注意的是,由于INDEX是分年度指数,所以无须在模型中控制季度效应。
表4-16和表4-17报告了检验结果,结果显示,《分类分批实施通知》对内控环境要素与内部监督要素产生了显著的提升作用,而对风险评估要素、控制活动要素与信息与沟通要素的提升作用并不理想,这一结果隐含的政策性含义是上市公司应从风险评估要素、控制活动要素与信息与沟通要素入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表4-16 内部控制要素的检验结果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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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结果为有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双重差分回归结果;括号中的数字为双尾检验的t值,其中第(1)列、第(3)列、第(5)列的标准误差经过企业群聚效应调整,第(2)列、第(4)列、第(6)列的标准误差经过White异方差调整;*、**、***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0%、5%、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表4-17 内部控制要素的检验结果(续)
续表
注:上述结果为有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双重差分回归结果;括号中的数字为双尾检验的t值,其中第(1)列、第(3)列的标准误差经过企业群聚效应调整,第(2)列、第(4)列的标准误差经过White异方差调整;*、**、***分别表示回归系数在10%、5%、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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