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通过《哈特-斯科特-罗迪奥法》:并购领域同等重要的法案

美国通过《哈特-斯科特-罗迪奥法》:并购领域同等重要的法案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76年12月30日,美国通过了《哈特-斯科特-罗迪奥法》,该法案与前面的《克莱顿法》《谢尔曼法》等在并购领域同样重要。第二部分是和程序性内容相关的兼并前公告条款,它规定了从指定信息上报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以备审查;在接管完成前,兼并活动需要30天的等待期,两个机构都可要求将等候期延长20天。并且这种违法行为不一定要对州政府本身造成损害。

美国通过《哈特-斯科特-罗迪奥法》:并购领域同等重要的法案

1976年12月30日,美国通过了《哈特-斯科特-罗迪奥法》(Hart-Scott-Rodino-Antitrust Improvement Act,简称HSR),该法案与前面的《克莱顿法》《谢尔曼法》等在并购领域同样重要。对诸如“兼并一方拥有1亿美元以上的资产,另一方有1 000万美元的资产”,或者“任何一方拥有另一方15%以上的有投票权的股份”的并购交易都会密切关注。

该法案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其目的在于加强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并购发生前请求批准的权力:第一部分扩大了司法部门的权力,可以发起与垄断法调查相关的民事调查要求(CID),如果司法部怀疑公司有违反垄断法的行为,可以要求该公司提供大量的内部文件用于审查。第二部分是和程序性内容相关的兼并前公告条款,它规定了从指定信息上报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以备审查;在接管完成前,兼并活动需要30天的等待期(要约收购有15天的等候期),两个机构都可要求将等候期延长20天(要约收购可要求延长10天)。第三部分是《帕瑞斯-帕依法》(Parens Patriae Act),它扩大了州司法部长的权力,使其可以代表(该州中)由于违反垄断法行为而受损的人们的利益而提起三方受害诉讼。并且这种违法行为不一定要对州政府本身造成损害。(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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