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分红优先权:优先享有确定数额分红的股份

分红优先权:优先享有确定数额分红的股份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优先股,是指在分红方面优先于普通股的股份。就分红优先股而言,在通常情况下,优先股是不享有投票权的股份;不论公司是否盈利,均享有确定数额的分红。分红优先股,即在分红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股份。比较典型的情形是,经过一定期限后,公司可以回赎;回赎价格,一般高于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

分红优先权:优先享有确定数额分红的股份

所谓优先股(preferred shares),是指在分红方面优先于普通股的股份。就分红优先股而言,在通常情况下,优先股是不享有投票权的股份;不论公司是否盈利,均享有确定数额的分红。在美国,各州公司法无不给予公司设置类别优先股的自由。在债券和股份这两极之间,可以设计出形形色色的优先股。

分红优先股,即在分红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股份。确切地说,此种优先权是指,如果公司决定分红,在优先权没有实现之前,不得向普通股派发红利;如果公司决定不分红,自然谈不上优先权的问题。该种权利可以表现为每一股份确定数额的分红,也可以表现为每一股份面额一定比例的分红。

依照优先权是否可以累积,分红优先股又可以区别为:累积分红优先股、非累积分红优先股和部分累积分红优先股。如果公司不分红或者盈余不足以分配的,分红优先权可以累积并在来年普通股分配之前优先实现的,为累积分红优先股;如果当年优先权因此消灭的,则为非累积分红优先股;如果该种累积仅以盈余足以分配为限的,为部分累积分红优先股。(www.daowen.com)

在通常情况下,分红优先股优先获取分红之后,不论公司的盈利为多少,不再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分配。此为非参与优先股。如果还可以参与分配,则为参与优先股。参与方式,因情况差别,各有不同。不论何种优先股,如果公司可以回赎,为可回赎优先股(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回赎的价格事先在章程中约定或者由董事会决定。最终是否回赎,得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一经决定,公司即可回赎。比较典型的情形是,经过一定期限后,公司可以回赎;回赎价格,一般高于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

优先股也可以以章程约定的比例或者价格转换成普通股。此种股份为可转换股份。转换的比例或者价格,通常在创设该种优先股时于章程中约定。转换的选择权归属于股东。其典型情况是,转换的价格或者比例之基准,在普通股有所增值后才能满足。在通常情况下,可转换股份同时是可回赎优先股,董事会决定回赎之后一定期限内,转换选择权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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