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损耗而逐渐转移到成本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按月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在会计核算中,涉及固定资产的税务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调节利润,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影响损益。
1.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问题
金鑫酒楼2008年成立,经营场地采用了租赁的方式,此外该企业还租赁了餐具、餐桌以及烹饪的全套电器设备等,每年支付租金10万元。除餐具不是固定资产直接按费用列支外,该企业将场地费、餐桌以及电气设备等全部按固定资产入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并按月提取折旧,折旧额记入“管理费用”,年底酒店没有进行任何纳税调整。
分析:
该企业明显错误理解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租赁的资产中只有融资租赁的资产必须计提折旧,而经营租赁的资产不用计提折旧。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
①房屋和建筑物;
②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③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④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为: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④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因此,企业不应再提取折旧费用,上述已提取的折旧费用应全部转回,同时补缴漏缴的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问题
金鑫酒楼2008年1月开始经营,购置了经营场地、车辆、家具、电器、电脑等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由于担心资产贬值太快,同时也想增加些费用,降低利润额。当月按房屋10年,车辆8年,家具2年,电子设备2年的计提年限,以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开始计提折旧,当年计提折旧10万,年末未作纳税调整。(www.daowen.com)
分析:
该餐饮店铺计提的折旧的错误的,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应按相关法规中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
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⑤电子设备,为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但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同时,该企业当月购置资产,折旧必须从下月开始计提。因此,企业未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时间而多提的折旧费用,应作调增利润处理,并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问题
金鑫酒楼2008年1月购置了一批食品加工设备,价值21万元,由于技术进步,该设备的更新换代较快,因此该企业考虑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同时还可以多反映些成本,少计些利润。从2008年1月开始,该企业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5年,当年实际计提7万元。该企业当年按利润表反映的利润进行纳税申报,没有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分析:
该餐饮店铺在账务处理中犯了两个错误:
(1)没有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没有按规定时间计提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因此,该酒店首先应进行账务调整,将2008年1月份提取的折旧进行更正,其次在纳税申报时应按直线法与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