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标题:利润的构成与结转方法的介绍

标题:利润的构成与结转方法的介绍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利润的构成利润,也称为净利润或净收益。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营业外支出”账户,结转后,“营业外支出”账户应无余额。

标题:利润的构成与结转方法的介绍

一 利润的构成

利润,也称为净利润或净收益。从狭义的收入、费用来讲,利润包括收入与费用的差额,以及其他直接计入损益利得、损失;从广义的收入、费用来讲,利润包括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公式如下: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其他收益

二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

其他业务,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各种业务。一般包括出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其他业务的特点是:发生的金额不大,次数也不多。

为了核算企业其他业务的取得、支出及结转情况,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

(一)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在开展其他业务过程中取得的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开展其他业务过程中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和相关的税金及费用,为此设置“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进行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例11-16】 2019 年7 月1 日,甲公司出售一批不需用原材料,售价10 000 元,增值税1 300元,款项已收。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8 000 元。

1.销售原材料时:

2.结转已销原材料的成本时:

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一)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现金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企业发生营业外收入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结转本年利润时,借记“营业外收入”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营业外收入”账户应无余额。

(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该账户应当按照营业外支出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营业外支出”账户,结转后,“营业外支出”账户应无余额。

【例11-17】 2019 年7 月10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税收滞纳金5 000 元。

【例11-18】 2019 年7 月15 日,甲公司将已逾期的包装物押金8 000 元予以没收。

四 投资收益的核算

企业核算投资收益时,应设置“投资收益”账户。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其贷方登记企业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发生的投资损失,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期末余额为0。关于投资收益的核算在以前相关章节已叙述,在此略去。

五 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营业收入补偿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主要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会计分录如下:

六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所得税费用是指应在会计税前利润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的确认有应付税款法和资产负债表法两种。采用应付税款法只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企业在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应纳税所得额

【例11-19】 甲公司2019 年7 月份的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为843 200 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认定以下调整事项:

2019 年7 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已记录资产减值损失20 000 元;

2019 年7 月取得国债利息40 000 元;

2019 年7 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 000 元。

应纳税所得额=843 200+20 000-40 000-100 000=723 2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723 200×25%=180 800(元)

结转本年利润时:

(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www.daowen.com)

【例11-20】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某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成本为500 万元,会计期末,其公允价值为600 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会计期末在确认100 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账务处理为: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账务处理为: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

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例11-21】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 000 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19 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19 年1 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 万元,使用年限为10 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 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购入乙公司的股票,初始取得成本为1 000 万元,界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 375 万元。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 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分析:

1.2019 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 000+150+500-1 375+250+75=2 600(万元)

应交所得税=2 600×25%=650(万元)

2.2019 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750×25%=187.5(万元)

递延所得税=187.5-56.25=131.2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650+131.25=781.2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七 利润分配的核算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的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的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章程或企业投资人的决议,对各方利益人进行分配的过程。

(一)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可以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不得超过5 年,5 年内仍不足弥补的,可用税后利润弥补。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应当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当提取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时,可以不再计提。

3.提取法定公益金

企业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应当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后余额的5%~10%计提法定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股份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股份公司按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

(3)应付普通股股利。支付普通股股利,是指股份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股份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4)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核算。

经过上述分配后,剩余的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

(二)利润分配的核算

为反映企业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的情况和结果,要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利润分配”账户下常设置八个明细科目:①盈余公积补亏;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③提取法定公益金;④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⑤应付优先股股利;⑥应付普通股股利;⑦转作股本(或资本)的普通股股利;⑧未分配利润。

年度终了,如果企业本年实现了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果企业本年发生净亏损,则做相反会计科目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账户,贷记“应付股利——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账户。

当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账户。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其他各明细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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