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存货期末盘存制度
为了加强存货的实物管理,确定结存存货价值和发出价值,需要采用适当的存货盘存制度与计价方法。存货数量的确定可以采用定期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方法。
(一)定期盘存制
定期盘存制也称实地盘存制,是指采用定期(一般在月末)清点实物的方法,确定存货的期末结存数量,并据以计算期末存货金额和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和价值的一种方法。采用定期盘存制,在账面上只记录存货的增加数量和金额,不记录其减少数量和金额。
在定期盘存制下,期末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本期减少存货按如下确定:
本期减少数=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期末存货结存
在定期盘存制下,平时对各种存货的收发数量以及结存数量不做明细记录,核算工作比较简单,工作量较小。但是,定期盘存制也存在不足:手续不够严密,不能通过账簿随时反映和监督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情况,反映的数字不精确,仓库管理中尚有多发少发、物资毁损、盗窃、丢失等情况,在账面上均无反映,而全部隐藏在本期的发出数内,这样不利于检查监督。
实地盘存制主要适用于只适用于价值较低、收发频繁且数量较大的存货。
(二)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是指企业对各种存货分别设置既有数量又有金额的明细账,根据有关凭证登记存货的收发结存数量和金额的一种盘存方法。在永续盘存制下,要定期(每年应至少一次)进行实地盘点,确定实际结存数量和金额,以检查日常记录的准确性。
永续盘存制下,期末结存存货确定如下:
期末存货结存=期初存货结存+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
永续盘存制可以通过存货的明细账记录,随时反映某一存货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收入、发出及结存的详细情况,能弥补定期盘存制的不足,这样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与控制。但是,相对于定期盘存制而言,在永续盘存制下,存货明细账的会计核算工作量较大,尤其是月末一次结转销售成本或耗用成本时,存货结存成本及销售或耗用成本的计算工作比较集中;采用这种方法需要将财产清查的结果同账面结存进行核对,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下,还需要对账面记录进行调整。
良好的存货控制程序要求无论是定期盘存制还是永续盘存制,都要每年至少对存货进行一次实物盘点。所有严格的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在实物中并不多见,更为实际的选择是在永续盘存制的基础上对存货进行定期盘存,把两种盘存制结合使用,使之优势互补。
二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一)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的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例6-9】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5 月D商品的收入、发出及购进单位成本如表6-1所示。
表6-1 D商品购销明细账 金额单位:元
假设经过具体确认,本期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如下:5 月11 日发出的200 件存货中,100件系期初结存存货,单位成本为10 元,另外100 件为5 月5 日购入存货,单位成本为12 元;5月20 日发出的100 件存货系5 月16 日购入,单位成本为14 元;5 月27 日发出的100 件存货中,50 件为期初结存,单位成本为10 元,50 件为5 月23 日购入,单位成本为15 元。则按照个别认定法,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 月D商品收入、发出、与结存情况如表6-2 所示。
表6-2 D商品购销明细账(个别计价法) 金额单位:元
从表6-2 中可知,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及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如下: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100×10+100×12)+(100×14)+(50×10+50×15)=4 850(元)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100×14+50×15=2 150(元)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成本=150×10+(100×12+200×14+100×15)-4 850=2 150(元)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得出的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分别为4 850 元和2 150 元。
(二)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烦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例6-10】 承【例6-9】,假设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D商品本期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如表6-3 所示。从该表可以看出存货成本的计价顺序,如5 月11 日发出的200 件存货,按先进先出法的流转顺序,应先发出期末库存存货1 500 元(150×10),然后再发出5 月5 日购入的50 件,即600 元(50×12),其他以此类推。从表6-3 看出,使用先进先出法得出的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分别为4 800 元和2 200 元。
表6-3 D商品购销明细账(先进先出法) 金额单位:元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账面记录显示,D商品期初结存存货为1 500 元(150×10),本期购入存货三批,按先后顺序分别为:1 200 元(100×12)、2 800 元(200×14)、1 500 元(100×15)。假设经过盘点,发现期末库存为150 件,则本期发出存货为400 件。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为: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150×10+50×12)+(50×12+50×14)+(100×14)=4 800(元)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为: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50×14+100×15=2 200(元)
或: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本期发出存货成本=150×10+(100×12+200×14+100×15)-4 800=1 500+5 500-4 800=2 200(元)
如表6-3 所示,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得出的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分别为4 800 元和2 200 元。(www.daowen.com)
(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例6-11】 承【例6-9】,假设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根据表6-1,5 月份D商品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如下:
5 月份D商品平均单位成本=(期初结存存货金额+本期购入存货金额)÷(期初存货结存数量+本期购入存货数量)=(150×10+100×12+200×14+100×15)÷(150+100+200+100)≈12.727(元)
则5 月份D商品的发出成本与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分别为:
5 月份D商品的发出存货成本=400×12.727=5 090.8(元)
5 月份D商品的期末结存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收入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成本=[150×10+(100×12+200×14+100×15)]-5 090.8=1 909.20(元)
则5 月份D商品本期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如表6-4 所示。
从表6-4 看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D商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从初期的10 元变为期末的12.727 元;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得出的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分别为5 090.80 元和1 909.20 元。
表6-4 D商品购销明细账(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金额单位:元
(四)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例6-12】 承【例6-9】,假设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根据表6-1,5 月份D商品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如下:
5 月5 日购入存货后的平均单位成本=(150×10+100×12 )÷(150+100)=10.8(元)
5 月16 日购入存货后的平均单位成本=(50×10.8+200×14)÷(50+200)=13.36(元)
5 月23 日购入存货后的平均单位成本=(150×13.36+100×15)÷(150+100)=14.016 (元)
如表6-5 所示,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得出的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分别为4 897.36 元和2 102.4 元。
表6-5 D商品购销明细账(移动加权平均法) 金额单位:元
续表
(五)发出存货的会计处理
按照上述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和发出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就可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发出存货的不同用途,分别在不同的账户中进行核算。
企业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在建工程或福利部门领用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企业出售原材料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结转出售原材料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企业发出包装物等周转材料用于生产、出售、出租、出借时,借记“生产成本”“销售费用(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出借)”“其他业务成本(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出租)”等账户,贷记“周转材料”账户。
企业的存货如果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在月末时应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按不同用途存货的计划成本结合本月差异率或上月差异率计算确定各自应负担的差异额,如果是超支差异额,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如果是节约差异额,则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记前述有关账户。
【例6-13】 新世纪股份公司本月领用材料情况如下:
生产A产品领用原材料925 000 元,生产B产品领用原材料160 000 元,车间一般性消耗原材料40 000 元,公司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例6-14】 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为进行固定资产建造工程领用生产原材料50 000 元。其会计分录为:
【例6-15】 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售价60 000 元,增值税为7 800 元,款项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成本为40 000 元。其会计处理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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