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存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的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组成部分。企业存货的取得主要通过外购和自制两个途径。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购入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包括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其中,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税费、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某些存货还包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等。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中采购成本是由所使用或消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转移而来的,因此计量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重点是要确定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其中不包括直接由材料存货转移来的价值。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和劳务提供人员的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三)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接受捐赠的存货、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及盘盈的存货等。
1.投资者投入的存货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2.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3.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入账,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当前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
换入的存货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盘盈的存货
盘盈的存货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但是,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www.daowen.com)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2)仓储费用,是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损益。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二 存货取得的计价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但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在实务工作中,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原材料”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应付账款”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因购入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尚未支付的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本科目的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及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有关发票账单记入“原材料”等科目的金额及收回多付款项的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尚未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将此业务在“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例6-1】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50 000 元,增值税额为6 500 元,全部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例6-2】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B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2 000 元,增值税额为340 元。材料尚未到达。
【例6-3】 承【例6-2】,上述购入的B材料已收到,并验收入库。
【例6-4】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入C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5 000 元,增值税额为650 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例6-5】 根据与某钢厂的购销合同规定,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购买D材料向该钢厂预付10 000 元货款的80%,共计8 000 元,已通过银行汇出。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原材料”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材料采购”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科目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科目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本科目反映企业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
【例6-6】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F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30 000 元,增值税额为3 900 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为32 000 元,已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在计划成本法下,取得的材料先要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构成存货实际成本的,记入“材料采购”科目。
【例6-7】 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方式购入G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50 000 元,增值税额为8 500 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为52 000 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例6-8】 承【例6-6】和【例6-7】月末,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汇总本月已付款或已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的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4 000 元(即32 000+52 000)。
上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为80 000 元(即30 000+50 000),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为4 000元(即84 000-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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