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清祥
甘肃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在甘肃发展历程中,不断有民族迁入或徙离、形成或消失,交替往复,历经变迁,但各民族间的联系交流绵延不断,相互吸收借鉴、取长补短、交往融合,逐步形成了当前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目前,我省有55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总人口241万,占全省总人口的9.4%;有2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35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土地面积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0%。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明确了把甘肃建设成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区,是中央综合考虑我省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多民族多宗教省情实际,以及在维护国家统一、保障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特殊重要作用,而量身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促进我省乃至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历史文化悠久。纵观数千年来的发展历程,曾经有许多民族先后生存繁衍甚至形成、崛起于甘肃,共同创造了甘肃的悠久历史。早在夏商周时期,羌、氐、西戎等民族就生活在甘肃在内的西部和北方广大地区,羌人对中华民族及其文明的形成、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春秋战国时期,月氏、乌孙等民族逐渐强盛起来。秦汉时期,以先秦华夏族为核心融合其他民族形成的汉族不断徙入甘肃,由匈奴、羌、月氏等民族融合而成的卢水胡族生活在甘肃张掖一带,一直到两晋时期,羌仍然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民族。南北朝时,匈奴、羌、氐、鲜卑等民族先后10次称帝立国,定都甘肃境内或领地统辖甘肃。隋唐时期,突厥、回鹘、吐蕃等民族兴旺起来,曾经在甘肃建立民族政权。宋代,党项族建立西夏政权,向甘肃河西等地进逼,加速了汉化和封建化进程。元代,中亚、西亚一些少数民族迁入甘肃生活,经过与其他民族的不断融合,回、东乡、裕固等民族开始形成。明清时期,满、保安、撒拉等民族进入甘肃,并逐步发展强盛起来。20世纪30年代,哈萨克族3万余人自新疆巴里坤等地迁入甘肃阿克塞一带游牧,与此同时,一些土族人移住天祝等地。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压迫制度彻底废除,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日趋增多,逐步形成了当前甘肃民族分布格局。甘肃作为华夏文明、黄河文明与两河流域文明、古印度文明、中亚伊斯兰文明、地中海文明汇流之地,众多不同民族及其文化长期在甘肃生存发展,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交流交融,共同汇聚成独具特色、绚丽多彩、源远流长的甘肃地域文化,呈现出丰富多样的文化类别与发展态势。甘肃的历史和文化,浓缩了中华文明从起源、发展、融合到兴盛、传播、复起的整部历史,在中华民族文化资源宝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把我省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民族文化积淀。
——发展基础深厚。甘肃曾是古老中国开发开放的前沿,不仅与国内各民族、各地区联系密切,而且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持续不断,推动了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早在5000多年前,甘肃就出现了早期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夏商周时期,农业、畜牧业、手工业逐步发展起来。战国时期,已出现许多大小市场,各民族、各地区之间进行频繁的商品交换。西汉武帝击败匈奴后,汉人开始大量进入河西地区,多民族不断交流发展,共同建设开发甘肃。隋唐时期,在“华夷一家”“爱之如一”的开放民族政策下,甘肃进入了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繁荣时期。丝绸之路、唐蕃古道、甘川古道开通后,甘肃成为东西方经济联系的咽喉之地。元明清以来,随着河西屯田的发展,甘肃又逐渐繁荣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甘肃发展,一批国家重点工程落户甘肃,刘家峡水电站、“钢城”嘉峪关、“镍都”金昌、“铜城”白银等一批重大工业企业相继建成,奠定了甘肃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的社会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农牧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第二、第三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把我省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具有坚实的经济发展基础。(www.daowen.com)
——民族关系和谐。在甘肃几千年的历史中,各民族之间彼此消长、相互融合,民族关系不断发展演变,但始终交替着各民族共同维护统一、反抗压迫、团结和睦的光辉史实。东汉时期,以甘肃地区为主的羌族人民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曾先后三次起义,沉重打击了东汉王朝。公元13世纪,西藏高僧萨班赴甘肃凉州与蒙古汗国西凉王阔端举行了举世瞩目的“凉州会盟”,实现了蒙藏汉及多民族之间的世代团结和睦,在甘肃乃至中国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宋元明清时期,各民族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连绵不绝,鸦片战争后,甘肃各族人民反抗清王朝和外国侵略者的斗争风起云涌,进一步动摇了清王朝统治地位。义和团运动爆发后,甘肃保安族士兵参加的简练军奉调入京,同义和团一起抵御英国侵略者。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甘肃各族人民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紧密团结在党的旗帜下,为建立新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下,各民族之间友好往来、和睦相处。把我省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具有强大的民族团结基础。
——战略地位重要。甘肃位于西北地区中心地带,与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四川、陕西等地接壤,是多民族交汇融合地区,自古以来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战略要冲、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中西交流的陆路通道,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挡风墙”。甘肃作为连接欧亚大陆桥和沟通西南、西北的战略通道及其“坐中连六”“承东起西”的特殊区位,决定了把甘肃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对于促进我省乃至西北地区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对于维护国家战略和生态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2011年7月,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县(市、区)的意见》(甘发〔2011〕11号),决定在民族工作基础较好的七里河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崆峒区、成县、临夏市、广河县、合作市10个县(市、区)率先开展“两个共同”示范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经济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示范县(市、区),为全省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夯实基础,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支持各示范县(市、区)上争政策、外聚资源、内生动力,狠抓项目建设,培育特色亮点,优化产业结构,争取对口支援,示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和政治影响,为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13年,省委将永靖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临夏县、和政县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纳入示范建设范畴,示范县(市、区)扩大为17个,专项资金增加为8700万元,7个民族自治县实现示范建设全覆盖,我省“两个共同”示范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目标任务,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发挥示范区建设在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辐射带动效应、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宣传引导效应、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的综合示范效应,积极推动落实中央、省上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资金,努力把我省早日建成“两个共同”示范区。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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