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主要登记要求如下:
(一)书写完整
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二)注明记账符号
为了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记账人员在完成记账时,还应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
(三)书写格式
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要端正、清楚、书写规范,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1/2,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四)用笔规定
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红色墨水只能用于制度规定的以下情况: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结账划线;(www.daowen.com)
(5)划线更正错误;
(6)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簿要按账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七)结出余额
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天结出余额。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用“0”表示。
(八)过次承前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本页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在次页的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
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
(九)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在记账过程中,发生账簿记录错误,不得使用刮擦、挖补、涂改、药水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改错账,也不准更换账页重抄,而应根据错误的具体情况,采用规范的更正方法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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