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常态化巡查,还是“挂牌督战”,既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也是协调各方,调整做法。通过省领导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和专题调研,结合省发改委联点包片督查、全覆盖核查、专项审计等,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整改政策,形成长效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对突出个案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同时,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由省联席办逐个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在湖南,对督促整改到位采取了铁的手腕。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绝不放任,严格整改。建立“一单五制”工作机制,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查出问题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沅陵县盘古乡集镇集中安置点
坚持“严”字当头,严守“四线”标准,“零容忍”态度对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程序化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安置点建得如何,最终得由一套一套的房子“说话”。为此,省里创立了“三个100%”的验收标准。开展“三排查、三签字”专项行动、“三率一度”入户核查,对全省105个有易地搬迁任务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督导巡查,对全省已建成的搬迁房进行全覆盖核查及“回头看”核查,实现“绝不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的目标。
2019年8月22日至23日,国家发改革委在湖北恩施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会。会上,湖南省发改委被选为典型发言,湖南省“三排查、三签字”行动获得国家发改委高度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整改不仅改“人”,同时改“己”。2016年易地搬迁实施之初,省委、省政府根据湖南省农村实际情况,考虑到农村安置的搬迁群众生产用房需求,允许每户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附属用房面积。2017年,国家发改委来湖南开展专项稽察,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立即整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省发改委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妥善整改附属用房及存在的其他问题。经报省领导同意,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整改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对于原政策允许增加的25平方米以内附属用房,建设费用由县(市、区)政府统筹易地扶贫搬迁以外的其他资金垫付。县级政府与搬迁户签订产权共有协议,免费由搬迁对象使用,待2020年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按成本价分五年偿还政府垫付资金,免收利息。每年依次还款比例为10%、15%、20%、25%、30%。对于在增加25平方米附属用房基础上再超面积且确实无法整改的,原则上必须清退。对于清退的搬迁对象,能够享受危房改造、避险搬迁政策的,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偿;不能享受相关政策的,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财政资金予以适当补偿,确保不因清退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并要求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保证书,确保整改清退对象到2020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对于原址重建、简单位移、自筹超标、住房功能或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意见》一一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各地一并整改。这次整改的做法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会上进行了介绍。
督查,成为湖南易地扶贫搬迁中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带来的是长效化的工作成果。(www.daowen.com)
◎吉首市河溪镇百里村集中安置点
◎石门县罗坪乡易地搬迁扶贫集中安置点
敢为人先的湖南人在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进行了湖南探索;
湖南探索创造的湖南样本,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肯定;
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湖南省因“易地扶贫搬迁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而湖南探索最大的成果是在湖南大地上创造了最美的“凝固音乐”居民新村。五岭深处、雪峰山深处、武陵深处,那一片片新房,如珠玉落碧盘,秀美如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