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新趋向和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一些内外部制约因素。受发展阶段、所处地域、企业规模等因素影响,民营企业在责任认知、履责实践、履责效能等方面,与先进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影响着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视野与实践效率,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平衡不充分”。
责任认知不平衡不充分。虽然社会责任已发展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的普遍共识,但是部分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还停留在表层,将社会责任简单地等同于“慈善捐款”,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全面认识和理解。
根据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定义解释,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通过透明和合乎道德的行为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而担当的责任。这些行为包括:
——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符合适用的法律,并与国际行为规范相一致;(www.daowen.com)
——被融入整个企业并在企业关系中实施。
由于企业对国际通行的社会责任标准和评价体系不够熟悉,对党和国家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够了解,导致企业对社会责任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约着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向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履责主体不平衡不充分。由于认知水平的参差不齐以及实践中受经济环境、企业资源等因素的约束,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行动不平衡不充分。由于我国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还处于由追求守法合规到价值共创共享的转换期,认识不到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人”,更是一个“社会公民”,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推进企业长远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企业社会责任组织治理与管理水平偏低,导致这部分企业履责实践只关注与自身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议题,却忽略或轻视了企业在其他方面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部分企业“知行不一”“面热内冷”,口号担责、妙笔担责、文件担责、传播担责的状况不容忽视。
履责实践不平衡不充分。创新力不足是履责实践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主要特征。如精准扶贫“扎堆”、慈善捐赠“一捐了之”等问题,企业没有找准政府需要、人民期盼、自身优势能为的结合点,主动利用企业在专业领域的优势资源,探寻解决社会问题的新路径。企业需要对其社会责任的内容、方向等重新思考和定位,进一步聚焦于社会责任的认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范式创新,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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