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是以课税为目的,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种方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相关概念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
(2)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增加或减少的情况。
(3)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在该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比如,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 万元,计税基础为150 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将会于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50 万元,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应交所得税,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出,故在取得资产当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该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企业收到一笔合同预付款,金额为100 万元,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其作为合同负债核算,而税法规定该款项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交纳所得税,这样,在未来期间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收入时,不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在收到该笔预收款的当期,该负债的账面价值100 万元与其计税基础零之间产生的100 万元暂时性差异,会减少企业于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的经济利益减少,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体现了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对未来期间计税的影响,即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或是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等基本会计要素的界定。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企业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其中,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例如,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 000 万元,企业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100 万元的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为1 900 万元,即为该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金额。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该资产负债表日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并将该金额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已有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
(4)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递延所得税是指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综合结果,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
期末,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公式如下: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其中,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额+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收益=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额+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额
3.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①“所得税费用”科目。企业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
②“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情况。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④“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www.daowen.com)
(2)当期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等。
(3)当期递延所得税变动额的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本节债务法的讲解。
(4)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例12-38] 甲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
1.2×18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10 万元。
2.2×18年11月,甲公司购入A公司股票10 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价值为40 万元,年末按公允价值计价为55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3.2×18年12月末,甲公司将预计的产品保修费用5 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按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可以在实际支付时在税前抵扣。
4.假设2×18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为0。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与所得税计算缴纳相关的事项,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而且以后年度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计算2×18年应交所得税、确认2×18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计算2×18年所得税费用。
步骤一:计算应交所得税。
2×18年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1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预计保修费用5)×25%=25(万元)
步骤二:确认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5×25%=3.75(万元)预计负债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5×25%=1.25(万元)步骤三:计算所得税费用。
2×18年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25+(3.75-0)-(1.25-0)=27.5(万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75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 500
借:本年利润 275 000
贷:所得税费用 27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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