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工程设计评标的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设计评标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建筑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候选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建筑工程设计评标的注意事项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建筑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

(1)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

(2)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www.daowen.com)

(3)无投标人公章的。

(4)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优设计方案。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2~3个中标候选方案。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1~2个中标候选方案。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候选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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