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招标备案审核及招标流程规定

招标备案审核及招标流程规定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备案审核及招标流程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1)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2)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以上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2)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程经济技术要求。(www.daowen.com)

(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5)可供参考的工程质量、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6)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7)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8)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9)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10)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11)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不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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