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国家物资管理体制的供应渠道分类
1.计划分配物资
我国物资分配,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体制。计划分配物资,就是指国家利用计划手段调节分配的物资。计划分配物资分为统配物资(由国家计委、物资总局平衡分配的物资);部管物资(由国务院各部负责管理分配的物资);地方管理物资(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分配的物资)三大类。计划分配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经常发生变化,由国家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定期公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计划分配物资将逐步减少,并在分配中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
2.市场调节物资
指通过市场建立供需关系的物资。市场调节物资是企业物资的重要来源。企业生产所需物资品种多、数量大,国家计划不可能包罗万象,必须依靠市场调节完成供需双方的交换。通过市场调节物资,可以增强供应方的竞争意识,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二)按物资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分类
1.主要材料
主要材料指直接用于工程(产品)上,构成工程(产品)实体的各种材料。如砂、石、水泥、钢材、木材等。
2.结构件
结构件指经过安装后能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加工件。如钢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木构件等。结构件由建筑材料加工而成。(www.daowen.com)
3.机械配件
机械配件指维修机械设备所需的各种零件和配件。如曲轴、活塞、轴承等。
4.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指在施工生产中能多次反复使用,而又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并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如脚手架、模板、枕木等。
5.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指使用期较短或价值较低,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物品。如用具、工具、劳保用品、玻璃器皿等。
6.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指不构成工程(产品)实体,但有助于工程(产品)形成,或便于施工生产进行的各种材料。如燃料、油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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