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奖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原则

奖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原则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在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中应贯彻奖罚结合、以奖为主、以罚为辅的原则。奖惩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一视同仁。奖惩必须实行制度化,要事先制定出奖惩的内容、标准、方法、公布于众。奖惩不能只凭领导人员的主观印象,而应以考核的结果为依据。所以必须坚持先考核后奖惩的原则,使奖惩具备科学的依据,避免盲目性。只有及时地奖励和惩罚才能带来好的效果。过时的奖励往往会使受奖者丧失热情,过时的惩罚也起不到教育的目的。

奖惩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原则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对人们行为的激励(奖励)与控制(惩罚)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激励、调动不足,或缺乏应有的控制或约束,都会影响人力资源发挥作用。

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思想情绪、工作态度。而员工的思想情绪、工作态度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概括为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两类。奖励和惩罚的意义在于通过一定手段鼓励与肯定积极因素,抵制与否定消极因素,从而使整个队伍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努力工作,使企业获得好的经营效果。

奖励与惩罚之间存在效应互补的关系,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只奖不惩,消极因素无法得到抵制;只惩不奖,积极因素得不到鼓励,反而会转化为消极因素。一般说来,奖励是件愉快的事,易于被人接受;而惩罚容易损伤人的自尊心,特别是处理不当的惩罚会激发对立情绪。所以,在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中应贯彻奖罚结合、以奖为主、以罚为辅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是:

(1)坚持制度化。奖惩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一视同仁。奖惩必须实行制度化,要事先制定出奖惩的内容、标准、方法、公布于众。谁做出成绩就按规定奖励谁,谁犯了错误就按规定惩罚谁,对事不对人,这样才能有说服力。

(2)以考核为依据。奖惩不能只凭领导人员的主观印象,而应以考核的结果为依据。所以必须坚持先考核后奖惩的原则,使奖惩具备科学的依据,避免盲目性。奖惩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如果使用不当,缺乏科学的依据,则往往会降低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www.daowen.com)

(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是鼓励员工积极工作的一种手段,它借以满足员工某种需要来达到鼓励的目的。但员工的需要和追求不是单方面的,它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而且精神的需要是第一位的。所以,对员工的奖励必须贯彻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惩罚适度。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的手段。惩罚的目的是促使被惩罚者认清自己的缺点,帮助他改正错误。所以,惩罚必须适度,既对被罚者有震动,但又不能过分挫伤他的自尊心,使他产生更加消极的情绪。

(5)奖惩及时。只有及时地奖励和惩罚才能带来好的效果。过时的奖励往往会使受奖者丧失热情,过时的惩罚也起不到教育的目的。

奖励一般采取口头表扬(一种经常性的表扬形式,对员工及时鼓励);定期奖励(以考核为根据,采取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形式)和正式嘉奖(鼓励对企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者,在员工中树立榜样)。惩罚一般采取批评(对轻微违纪者的教育方式);行政处分(对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做出的正式处分,要记入档案)和开除(是企业行政惩罚中最严重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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