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录的概念
ISO 9000:2000标准对记录的定义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注:①记录可用于实现和证明可追溯性,并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证据。②通常记录不需要控制版本。
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记录是最基础的文件。如果说质量手册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纲,程序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主体,记录则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结果和证明。
记录应该客观地反映质量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证明产品的质量水平,成为质量追踪和预防的依据。记录大量地以表格形式出现,此外也有文字形式,必要时还有实物样品、照片、录像、计算机磁盘等,可以是任何一种媒体形式。本节仅介绍表格式记录(表式)的编制。表式(form)是指空白表格,填写内容后就成为记录(record)。
(二)记录的编制
记录的设计(编制)应与程序文件的编制同步进行,其设计的原则是:应充分反映程序文件所提出应证实的内容及要求,并保证其落实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适用记录,其数量应覆盖ISO9001:2000对记录的要求。记录应完整地反映质量活动的实施、验证和评审的情况,并记载关键活动的过程参数,以提供可追溯性的资料。
记录应有实施、验证和评审(或审批)的授权人员的签署意见和签名栏。(www.daowen.com)
记录的编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完整、统一、简化
记录表式往往是质量程序的附录内容,但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见证亦必须具有系统性。记录应贯穿于产品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能完整地反映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产品质量状况。为了方便实施,要求表格样式、登记手段、传递程序尽量简化。
2.正确、清楚、准时、严格
记录必须真实反映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任何记录的失真、模糊不清和不能适时地提供,都会失去或影响其价值,甚至会造成产品质量失控和领导决策的失误。为此,必须规定填报责任制,严格各级对质量记录的审、校与批准手续和检查、考核制度。
3.满足证实需要,具有可追溯性
记录至少要满足内部和外部质量保证的要求,满足第三方所发布的各项法规的规定,足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为此记录必须具有可追溯性,每份记录都应填写时间、地点(部门、工序)和填表人签名(印章),必要时还得规定质量记录的传流程序、归档要求和保存期限,保证每份记录易查、易找,具有可检索性。另外,在设计质量记录时,还应尽量避免重复记录,使同一记录为企业各有关方面所共享。比较理想的方法是通过计算机建立质量数据库,通过联网得以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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