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服务,探索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新机制

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服务,探索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新机制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对涉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案件实行专项管理,建立案件信息报告分析、分级指导监督等制度,全力提升审判专业化及诉讼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进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对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行政机关与投资、经营主体的指引作用。重视仲裁在解决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纠纷中的作用,注重回应仲裁新规则,依法保障和鼓励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商事仲裁制度创新。

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服务,探索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新机制

1.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组织架构和以服务审判为重心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科学设置审判组织,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合理界定各类审判组织的职权范围。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对涉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案件实行专项管理,建立案件信息报告分析、分级指导监督等制度,全力提升审判专业化及诉讼便利化水平。

2.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建设,全范围、宽领域、深层次地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对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行政机关与投资、经营主体的指引作用。积极组织法制宣传,倡导符合诚实信用与有约必守精神的价值取向。注重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及时发布审判信息,进一步建立动态、开放、透明的司法公开机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3.探索建立专家咨询与论证机制

探索建立专家咨询、专家论证、专家听证、专家调解、专家陪审等机制,邀请相关专家对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重点课题调研、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审理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等提供咨询意见,拓宽中外专家协助查明外国法渠道,充分发挥专家在推动司法程序公开、确保裁判公正高效、增强司法公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www.daowen.com)

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合法民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工作的衔接,聘请相关业务专家担任民商事案件调解员,公正、便捷、高效地处理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民商事纠纷。重视仲裁在解决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纠纷中的作用,注重回应仲裁新规则,依法保障和鼓励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商事仲裁制度创新

5.进一步拓展司法职能

完善涉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民商事案件的司法统计分析工作,深入调研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发生的各类问题纠纷,建立相关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司法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司法建议、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为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的产业升级、制度创新、政府决策、立法完善建言献策,切实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

6.健全工作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报告机制、案件旁听机制、法院开放机制、征求意见机制等,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审判工作,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邀请人大等有关部门视察法院审判工作,通过深入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中韩地方合作示范区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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