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金融开放创新助力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和投资便利化

金融开放创新助力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和投资便利化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国家对于自贸试验区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要求,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取得了积极进展。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一批金融创新业务启动实施。三是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实现贸易、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并重,使人民币成为全球主要的支付、清算、储备和定价的货币。

金融开放创新助力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和投资便利化

按照国家对于自贸试验区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要求,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取得了积极进展。

1.金融制度创新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已于2014年5月22日发布实施,6月18日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正式启动。截至2014年7月底,已通过验收的7家银行共开立1972个自由贸易账户,部分企业已开展跨境资金划拨和贸易融资活动。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央行30条”)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也是各方期盼已久的细则。两项细则落地,标志着“央行30条”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2015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金改40条”,为在试验区先试先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一批金融创新业务启动实施。

2.金融服务功能初步显现

2014年2月21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简化流程两方面具体内容:①区内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更为简便。②明确区内个人可以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区内就业或执业的个人可以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

该通知在深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明确人民币境外借款相关事项。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但数额不得超过实缴资本倍数乘以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其中区内企业的实缴资本倍数为1倍,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实缴资本倍数为1.5倍。区内银行借款资金须进入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从境外借用的人民币资金可调回境内,但须存放在上海地区的银行为其开立的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和境外项目建设。试验区启动前已经成立的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按“投注差”或者按该通知的规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二是支持上海地区总部经济发展。区内企业可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成员企业,除集团内企业外,可拓展至与集团内企业存在供应链关系的、有密切贸易往来的集团外企业。三是推动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于真实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上海地区的银行与区内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合作,或者直接向区内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机构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四是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区内提供跨境人民币交易服务。上海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需求,形成了一批金融业务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

3.金融平台建设初见成效

上海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了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开板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金融要素市场也都在积极研究如何利用自贸试验区优势设立面向国际市场的金融平台或开发面向国际投资者的金融交易业务。

4.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推进

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金融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一行三会”驻沪机构和上海市建立和完善了监管协调机制和跨境资金监测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建立了“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措施以及各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www.daowen.com)

5.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陆家嘴张江、金桥等片区纳入上海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空间更大,参与试点主体更丰富,也更便于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根据提交国务院审议的《进一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方案》(简称“金改49条”),金融改革创新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自贸试验区内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逐步提高可兑换的程度。针对自由贸易账户的人民币业务,最初将允许企业在一定限额内,进行本外币的自由兑换,这一额度将逐步扩大,最终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二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个人境外投资试点。三是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实现贸易、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并重,使人民币成为全球主要的支付、清算、储备和定价的货币。四是探索金融服务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业对外对内的开放。五是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配置境内外资源的功能。六是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金融对科技的服务。

表2-2所示为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在2015年8月14日集中“晒”出的第四批金融创新案例。

2-2 八大类11个金融创新案例

(续)

(续)

(续)

资料来源:http://www.shanghai.gov.cn/,上海自贸区在2015年8月14日集中“晒”出第四批金融创新案例,分八大类11个案例;自贸区邮报的微信平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