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工作内容
开展单元工程验收和单项工程验收。单元工程验收主要是对项目隐蔽工程、关键环节、重要节点或单个台区工程开展检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是对工程总体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应包括验收准备、验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总结和验收整改等工作环节。
10.2 工作职责
主要责任单位或部门: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
次要责任单位或部门:施工项目部。
参加单位或部门:设计单位、地市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地市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纪委(监察部)、县级公司营销部。
10.2.1 监理项目部负责组织开展单元工程验收。
10.2.2 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开展单项工程验收。
10.2.3 施工项目部负责整理和提交竣工验收资料,配合工程验收。
10.3 工作流程
单元工程竣工验收:
10.3.1 施工项目部在单元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单元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见附件26)及验收资料,监理项目部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10.3.2 资料审查合格后,监理项目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设备运行单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3〕1082号)的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并填写单元工程竣工验收单(见附件27)。
10.3.3 监理项目部对验收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及缺陷,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单元工程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见附件28),下达施工项目部实施整改。(www.daowen.com)
10.3.4 施工项目部按时限整改完成后,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单元工程复验申请表(见附件29),申请复查验收。
10.3.5 监理项目部组织复查验收合格后,监理项目部、设备运行单位在单元工程复验单(见附件30)上签字确认。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0.3.6 施工项目部在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项目部报送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同附件26),监理项目部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
10.3.7 施工项目部将审核通过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同时向业主项目部出具单项工程监理报告,审批通过后,业主项目部会同地市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纪委(监察部)等部门以及设备运行单位委派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10.3.8 验收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单项工程验收,验收检查分为资料验收及现场验收,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派专人全程配合验收。
10.3.9 验收小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单元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日采集成功率等情况,填写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同附件27)。现场验收检查时,逐项填写验收记录,必要时可采用拍照、录影等方式进行记录。
10.3.10 业主项目部收集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记录,汇总问题清单,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项目部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整改通知单(同附件28)。
10.3.11 施工项目部按时限整改完成后,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单项工程复验申请表(同附件29),申请复查验收。
10.3.12 监理项目部复查验收合格后,业主项目部组织复查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31),地市公司营销部、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项目部、运行单位签字(盖单)确认。
10.3.13 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部向运行单位办理投产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包括实物移交、竣工资料移交、竣工图移交、遗留问题交接等,交接双方在单项工程移交记录(见附件32)上签字盖章。
10.4 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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