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工作内容
开展施工服务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7.2 工作职责
主要责任单位或部门: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省公司营销部。次要责任单位或部门:省公司纪委(监察部)、地市公司营销部。
参加单位或部门:省公司经法部、地市公司办公室。
7.2.1 省公司营销部负责组织设计和监理招标需求申报。
7.2.2 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
7.2.3 省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对招标全过程开展监督。
7.2.4 地市公司营销部负责招标需求提报和合同签订。
7.3 工作流程
7.3.1 初步设计(概算书)下达后,地市公司营销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招标准备。
7.3.2 地市公司营销部根据年度招标批次计划,填报施工服务采购申请(见附件12),并填写招标申请资料(见附件13),注明工程规模和分包方式,经本单位营销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省公司营销部,并同步在ERP中完成采购申请提报。(www.daowen.com)
7.3.3 省公司营销部审核地市公司营销部上报的采购申请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7.3.4 省公司营销部配合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编制并审查招标文件。
7.3.5 省公司物资部组织开展评标工作,省公司营销部派员参加评标。
7.3.6 省公司物资部向中标单位下达施工中标通知书,向省公司营销部、地市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发送中标一览表和中标通知书。
7.3.7 地市公司营销部根据中标一览表和中标通知书,在经法系统中按照统一的标准模板,编制施工合同(见附件14),提交地市公司财务部、地市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进行会签。
7.3.8 经法系统合同流程完成后,地市公司营销部打印合同文本(不少于六份)。合同中标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地市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7.3.9 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文本一份由地市公司办公室保存归档,其余由合同双方分别保存。
7.3.10 地市公司营销部在ERP中完成采购申请创建,并报送地市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完成采购订单创建。
7.3.11 合同签订完成后,施工中标单位成立施工项目部,任命施工项目经理。
7.4 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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